全国优秀法院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事迹材料
广州市花都区法院现有编制189名,实有在编干警171名,现有内设机构15个,派出法庭4个,直属单位法警大队1个,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1个。所辖花都区面积9.6万平方公里,现有人口95万,以东风日产为龙头的汽车制造业、以白云国际机场为引擎的空港物流业及中国皮革皮具城、中国珠宝城蓬勃发展,城镇化进程空前加快,社会矛盾的发展呈现新特点。
2007年至今,花都区法院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取得较好成绩,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得到广东省委常委、前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省市法院及花都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2007年至今,共获国家及省市区各类荣誉58次,其中,省法院个人二等功、先进个人、青年文明号等荣誉5人(集体)次,学术论文获国家级奖项2篇次、省市级奖项28篇次。在广州市12个基层法院年度综合考核中,2007年位列第三名,2008及2009年均位列第二名,2008年度荣立集体三等功,2010年被评为广东省优秀法院。
一、重视班子建设,发挥核心领导作用
花都法院党组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和部署,坚持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民主集中决策制度,不断开创司法改革工作新局面;坚持关爱干警,紧密联系群众,努力提高干警待遇,带领队伍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功塑造一个作风民主、决策科学、凝聚力强、威信力高的领导班子,在各年度民意测评中,班子成员优秀率均在95%以上。
二、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全面履行司法职能
2007年至今,花都法院紧跟各级党委、政府工作主题,全面履行审判执行工作职能,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1、圆满完成审判执行任务。
三年来共结案33926件4.5亿元。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108件,连续13年刑事零存案、零超期羁押,审限内结案率100%。稳步推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立侦查人员出庭制度、刑事公诉例会机制、量刑建议机制及青少年监护制度,着力推进量刑规范化建设,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1359件3.4亿元,为保障交易安全、稳定劳资关系、稳定工农业生产、健全房地产市场做出重大贡献,促进汽车制造、空港物流、皮革皮具及珠宝等支柱产业健康发展。
2、各项考评指标发展态势良好。
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和司法达标管理办公室,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着力提高审判管理水平,促进司法业务达标,案件质量显著提高。2007-2009年,花都法院上诉案件总量仅占审判案件总量的0.137%;上诉发改案件总量仅占审判案件总量的0.027%;年度平均结案率95%;民商事案件调撤率逐年递增,2010年调撤率达66.17%;法官年度人均结案167.8件;一审普通案件陪审率92.5%;其他各项考评指标均稳健发展,在全市法院12项重点排头兵指标年度考核中名列第一,属全市法院中各项指标均达标的唯一单位。
3、为民司法水平稳步提高。
积极开展“三项承诺竞赛活动”、“承诺五分钟立案”、“人民法官为人民”、“争先创优”等活动,采取诉讼引导、远程立案、网上立案、上门调解、上门开庭等便民措施,主动服务群众解决纠纷,并为1702件案件当事人减免缓各类费用共计302万元。三年来,荣获全省法院青年文明号称号2次,全省法院系统三项承诺竞赛活动先进个人称号1人次,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人次,干警司法为民水平显著提高,司法作风显著改良。
三、强化内部管理,全面夯实司法基础
2007年至今,花都法院以“规范”为各年度工作主题之一,严格内部管理,着力从规章制度、廉政建设、队伍素质、硬件设施、司法安全等多个方面夯实基层司法基础取得实效。
1、稳步建章立制。
结集出版各项规章制度80余万字,建立健全各层级岗位目标责任机制,形成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治工作机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管理及信息调研宣传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建立健全审判执行工作及司法达标工作管理机制,司法业务工作良性发展。同时,各项工作机制相互衔接,相互配套,执行有力。
2、稳步推进廉政建设。
历届党组班子将廉政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2009年,花都法院在广东省法院系统“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中被确定为全省示范单位,借此契机,形成以“一志、二课、三员、四书、五会、六进”为主体的“花都廉政建设模式”,得到省市法院及市区政法委的肯定推广。同时,在最高法院推行监察员机制之前,在高廉政风险的业务部门设立8名专职和7名兼职政工纪检监察员开展政工纪检工作,建立四级政工纪检工作网络,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惩防体系。2010年探索建立“五个一”特色政工纪检工作模式取得较好实效。经不懈努力,2003年至今,没有出现干警违纪违法现象。
3、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通过严格职业准入、开展大民商事学习活动、集中教育培训等措施,努力建设学习型法院,提高干警学习积极性,本科以上学历在编干警占98%。与当地组织部门加强沟通,高配4名法庭庭长为副处级,配备3名专职审委会委员,有效推进司法队伍梯队建设。
4、着力强化硬件设施。
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省委法庭建设“04工程”,同时顺利推进新审判业务综合楼报建立项工作,并坚持科技强院,初步建成两个科技法庭,全面实现信息化、无纸化办公。
5、着力保障司法安全。
不断创新法警队伍管理机制,法警大队连续13年被告人零伤亡,实现零责任事故、零过错、零违纪,荣获省市区荣誉30余次。三年来共投入专项经费60万元,全面实现警用设施职能化。不断加强立案庭及四个法庭安监设施建设和安检防范机制建设,并率先向人民法庭派驻专职法警值庭,司法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四、先行先试推进司法改革,司法运行机制良性发展
2007年至今,花都法院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取得显著成效。
1、诉调对接“花东调解模式”得到全省法院系统推广。
2007年4月,花都法院与区司法局合作,在立案庭及四个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引入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等工作,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降低当事人纠纷解决成本,减少进入诉讼程序案件,有效缓解法院办案压力。至今诉前调解纠纷3012件,当事人自觉履行率92.63%。2008年12月,广东省高院与省司法厅在全省联合推广这一经验。
2、建立健全“快速主动执行模式”破解执行难问题。
2008年4月,花都法院成立快速执行组,对具备执行条件案件在10个工作日内快速完成传唤接见当事人、查询控制财产、组织和解、交付款物、司法拘留等工作,及时实现申请人合法权益,对不能快速执结案件流入普通执行组重点攻坚。在此基础上,2010年引入主动执行机制,在判决生效后,经征得当事人同意,主动立案执行。至今共快速执结案件2415件,执结金额5648万元,高效及时实现当事人权益,得到省市领导高度肯定,省内外近20家兄弟法院前来调研交流。
3、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推行司法确认机制。
对经非诉调解组织主持调解的纠纷予以司法审查,赋予非诉调解协议司法强制力,并积极开展诉讼保全、法律咨询等工作,开创全省法院调解工作新路径。向集聚弱势群体较多的区交警大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矛盾纠纷较集中的各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派驻合议庭开展司法确认工作,大力化解矛盾纠纷。同时,积极与区域金融机构、商会、各行业协会开展司法确认工作,维护区域金融安全,服务区域工商业发展。此外,主动与省内15家保险公司加强沟通,合作建立交通事故授权索赔机制,简化保险理赔程序。2009年3月至今,共确认诉前调解协议2041件4600万元,签收调解书后当场履行率92.16%,为化解基层信访纠纷做出重大贡献,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群众的赞誉。
五、内外兼修接受各界监督,司法为民形象显著增强
2007年至今,花都法院坚持“公信立院”,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司法公开及司法民主水平稳步提高,得到区五套班子的高度肯定。
1、主动接受各界监督。
建立完善的联络工作机制,向人大报告、政协通报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邮寄法院工作简报近220期,邀请视察工作、旁听案件、见证执行、见证调解70余次,年度人大报告通过率均为100%。
2、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
推行青年干警信访接待机制和执行信访即时通报答复机制,促使青年干警深切把握群众诉求,增强为民服务责任感,提高调处基层纠纷能力,第一时间解决群众纠纷。积极参与区、镇信访维稳综治活动,共同维护区域社会稳定。
3、主动提升法院司法形象。
创新新闻媒体采访机制,主动加强与省市区媒体的沟通协作,提高舆情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减少负面报道。同时,通过正面宣传司法改革成效及司法先进典型、报道司法案例、聘请记者担任媒体监督员等措施加强司法宣传,争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三年来,《人民法院报》、《南方日报》等媒体刊登法院新闻850余篇次,有效提升司法权威和司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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