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晓东同志,2001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三系,2002年进入从化法院工作,先后在刑庭、执行局任书记员,于2005年任助审后调整到吕田法庭工作至今,现为该庭副庭长、审判员。
吕田法庭是广州市的“四最”山区法庭,即最北、最远、最大、最苦,位于广州市东北面,北接新丰县、龙门县,西接佛冈县,距广州市区约120公里,离从化市区亦有60公里;2012年8月前管辖吕田、良口两镇及广州市流溪河林场,面积1022平方公里,为从化市的一半,相当于一个花都区;辖区内全是山区,行政村中距法庭50公里以上的有5个,20公里以上的有30个,2012年8月恢复设立良口法庭后虽仅管辖吕田镇,但面积也有393平方公里;辖区拥有广州市生命河——流溪河的源头,是广州市的水源涵养区,由于工业发展受到较大限制,当地经济一直处于落后位置。冯晓东同志就是在这样条件艰苦的地方坚守了整整八年,把自己的青春和智慧无私地奉献给了这片青山绿水和淳朴百姓。
一、法院的业务尖子,法庭的顶梁柱子。
1、办案多。冯晓东同志办案数量在从化法院一直名列前茅,2008至2012年平均结案209件,高于法院平均水平50多件,多次受到上级表彰,2008年被评为“从化法院调解能手”,2008至2009年度受到广州中院个人嘉奖,2010年被评为“吕田镇综治维稳先进个人”,2011年被评为“从化法院办案能手”,2012年被评为“从化法院办案能手”及“从化法院调解能手”,并被广州中院记个人三等功。
2、质量高。冯晓东同志在工作中敢于挑重担,法庭的疑难复杂案件八成以上都由他亲自办理。吕田村道、社道遥远崎岖,案件送达、调查、调解、勘验耗时费力。他不畏艰辛,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科学的工作机制以及灵活的工作技巧,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审判工作,案件质量在从化法院遥遥领先。2008至2012年平均上诉率仅为3.5%,二审维持率为100%,无一错案,无一超期案。
3、调解率高。吕田法庭辖区内地大人少,村风淳朴,大的纠纷并不多,以家庭、婚姻、邻里和侵权纠纷为主,而且村民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根据此特点,冯晓东同志注重利用调解手段化解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坚持全程调解,努力减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维护当地的和谐稳定,2008至2012年平均调撤率为73.52%,一直位于从化法院前茅,是该院及吕田地区有名的调解高手。
二、改革中孜孜以求,创新中谋求发展。
1、探索“三位一体”调解机制。冯晓东同志根据多年的调解经验,积极参与调查研究,推动法庭努力争取当地党委支持,在吕田镇构建起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纽带、诉讼调解为后盾的“三位一体”调解机制,形成“社会大调解”格局。在该庭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从化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这项机制突显了党委对三项调解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联动,实现三项调解工作的有效对接,开创了广州市乃至全省的先河,被称为“从化调解模式”。
2、探索“诉前联调+司法确认+主动执行”的纠纷化解快车道。在实施“三位一体”调解机制基础上,结合从化法院在全省率先试点实施主动执行机制的契机,冯晓东同志审时度势,充分发挥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特点,建议在法庭试点实施具有从化特色的“诉前联调+司法确认+主动执行”的纠纷化解快车道,即联调单位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主动引导当事人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法庭依法作出司法确认,义务方逾期不履行的,法庭启动主动执行程序,直接办理执行立案,并主动采取有效执行措施,确保调解协议的兑现,从而为当事人提供“一条龙”的司法服务。
3、探索“诉前申明”程序。针对当前大多数法院在诉前告知阶段“重程序、轻实体”“重道理、轻法律”的状况,当事人对诉讼结果无法正确预判,容易产生上诉、上访等问题,在冯晓东同志的建议下在吕田法庭试点实施诉前申明程序。设立实行“四个一”工作模式---1间办公室、1盘光碟、1本诉讼指南、1个法官。在调解室设立诉前申明工作区。将几类常见案件所涉及的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调解优势、类似案例以及法律法规等内容,在立案前播放给当事人观看,对其进行一次普法。如仍有疑问的,通过阅读诉讼指南、法官释疑,引导其对本次诉讼结果形成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度,从而有效提高调解率和服判息诉率,减少上诉、上访。
4、建设诚信诉讼体制。针对当前有的当事人为了达到胜诉、逃避债务等目的,而公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故意提供虚假陈述、虚假证人证言等资料,以诱使法院作出错误裁判,严重侵犯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损害法律权威的情况。为有效打击这些民事诉讼欺诈行为,冯晓东同志提出在审判工作中试点实施当事人庭上诚信诉讼宣誓机制。在向每位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时附带送达一份《诚信诉讼告知书》。开庭审理时,要求每位当事人进行诚信诉讼宣誓。发现其存有诉讼欺诈行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具结悔过;情节严重的,给以罚款、拘留;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提请追究刑事责任。该机制的实施有利于法官查明事实,确保案件处理的正确性和公正性。
三、精神上金玉满屋,物质上清清白白。
1、廉洁奉公。公正是人民法官的生命,廉洁是人民法官的灵魂。冯晓东同志时刻牢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权力观,清醒地认识到手中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只有合法地、公正地运用审判权定分止争,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才会得到人民的拥护,否则将会被人民所唾弃。他在日常工作坚持讲政治、讲原则,公正处理每一件案件,不收当事人一分一物,不吃当事人一口饭,自觉构筑与当事人之间防腐带。在审理涉及从化某旅游企业作为被告的一起案件中,当事人找来多人吃请说情均冯晓东被拒绝,后又偷偷地将装有若干现金的信封放置其办公桌上。冯晓东发现后立即电话通知当事人取回,在多次联络未果后,将此现金上缴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2、无私奉献。由于法庭距从化城区较远,冯晓东同志在周一至五的工作时间基本都住在法庭宿舍,无法照顾家庭。法庭虽然建在镇上,但当地经济欠发达,镇里晚上几乎就没有什么消遣活动。冯晓东同志则利用这些时间制作裁判文书或进行业务学习。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他忍受着不能与家人相处的寂寞与牵挂,守护着淡泊与清贫,扎根山区,以法庭为家,从无怨言,从无主动要求调走,而是深入大山的每一个角落,为山区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女儿的出生意味着自己肩上的责任又多了一重,但是为了法庭的工作,冯晓东同志牺牲了很多陪家人父母的时间。2011年6月的一天女儿发烧,而妻子不在身边,他自己刚好在远离法庭30多公里的五禾村处理案件。为了化解当事人多年的积怨,他坚持为双方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被他的敬业精神所感动,化干戈为玉帛。当他赶回家里时女儿脸上挂着眼泪睡着了,而他自己的眼泪只有流在心里。
3、与时俱进。法院工作的专业性要求法官不能只是埋头审判,也不能只是撰写理论文章,而是要求法官必须将理论与实践两者相结合,立足审判做调研,做好调研促审判。冯晓东法官针对自己日常处理案件中发现的新问题,加强调研,积极撰写调研文章、案例分析和司法建议。五年来,有一篇案例分析被省法院《法庭》采用,两篇案例分析被广州中院《案例汇编》采用,一篇案例分析被《人民法院案例选》收录,多篇司法建议向相关部门发出,均得到良好反映。同时,面对法院处理纠纷的多样化、现代化、高科技化等问题,冯晓东同志坚持全面汲取知识,不断学习各种与审判有可能相关的知识,加强对金融、科技、房地产、计算机等方面的学习。“法官不仅仅是一部法律字典,也应该向百科全书的方向发展”是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冯晓东同志将在新的历程中,以其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继续书写着其平凡中的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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