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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麒天
【发布时间:2013-11-26 16:26:29】 【稿件来源:组织处】 【作者:】 【关闭】

  龚麒天同志,现任广州中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庭)第二合议庭审判长,从事知产审判工作十年,累计七年结案数居全庭前二,最近三年结案数居全庭第一,在维护国内外权利人合法权益、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方面取得明显成就,得到领导、同事和执法服务对象的高度认可。2012年,龚麒天结案175件,创造了广州中院知产庭自1994年成立以来个人最高结案记录。根据该院2012年全院审判执行干警结案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龚麒天应完成年度结案指标数是47件,已完成案件折算数是297件,完成比例高达632%,在全院近300名审判执行干警中居第一。近五年来,龚麒天获得的主要荣誉包括,2008-2010连续三年考核优秀、获嘉奖;2009年被评为广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先进个人;2010-2012连续三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1-2012其所在合议庭连续两年荣获集体嘉奖;2012年7月被评为广州市直机关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2013年被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三打”专项行动先进个人。

  同行认可的业务精英。龚麒天拥有两个法学硕士学位,经过长期学习和审判实践,练就一身过硬的业务本领,其办理的案件每年均有入选广州中院公布的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件,有的还入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及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是领导敢于将大案要案交其办理的业务骨干,也是青年法官遇到疑难问题经常请教的“导师”,得到同行充分的认可。如德国彪马公司诉浙江淘宝网络公司、陈某等侵害商标权案,该案是国外商标权人对淘宝网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否对网络商店的售假行为负责提起的试探性诉讼。当时,全国法院对该问题均少有涉及,龚麒天经认真审理,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严格的事先审查义务,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事后义务也应当限于国外司法实践中的“通知加移除”义务等,故认定浙江淘宝网络公司对陈某的售假行为没有过错,从而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该案后来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又如法国米其林公司诉喻某等在喇叭等商品上使用其“米其林”商标侵权案,龚麒天在事实认定清楚的基础上,依法认定米其林系列商标是轮胎上的驰名商标,喻某等虽在喇叭等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但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两者有相当联系,淡化了驰名商标的显著性,故构成侵权。该案判决后即成为广州中院知产庭运用淡化理论对驰名商标进行跨类保护的经典案件。2011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广东省高级人民特意选取该案当庭宣布维持原判,充分肯定一审判决。2012年世界知识产权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2011年度全国知产审判五十个典型案例,该案又名列其中。再如法国SEB公司诉宁波云环电子集团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案,龚麒天合理利用证据规则,根据被告在广交会上的许诺销售行为、被告的企业性质及规模,推定被告也实施了制造、销售行为,从而正确界定了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有效地打击了侵权。该案判决为广州中院审理涉及广交会的侵权案件树立了标杆,并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评为2011-2012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在全国法院系统中,仅有广州中院、上海第二中院和浦东法院获此殊荣。

  争当标兵的审判长。办案标兵是对办案数量和质量位居前列的法官授予的光荣称号。作为审判长,除了自己办案以外,还要对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案件组织庭审、合议、审阅及签发法律文书,故一般来说,审判长的办案数量无法与其他审判人员相比,办案标兵基本与审判长无缘。但龚麒天自2011年担任审判长以来,不仅带领所在合议庭连续两年荣获集体嘉奖,其个人结案数还连续两年居全庭第一,并因此被评为办案标兵。人们不禁会问,这种两全其美的结果是长期加班加点的结果吗?答案是否定的,龚麒天除了参加院里统一要求的加班外,基本不另行加班加点。秘诀除了能高效处理案件外,还在于其善于将时间“化零为整”。法官的个人主要工作不外乎开庭和制作法律文书,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严谨、条理清楚、说理充分,往往需要法官集中精力在整块时间内完成。由于审判长有许多管理性工作,在有限的工作时间内,留给龚麒天处理个人案件,特别是制作法律文书时间并不多,且往往是零散的。如何既做好审判长的管理工作、又不影响个人的结案数量,龚麒天想出了“化零为整”的办法。即一旦需要制作文书,就抓住上下班途中、吃饭时、睡觉前等一切机会打好腹稿,做到胸有成竹,然后充分利用零散时间一点一点地将心中所想变成正式文稿。在完成一份判决书前,只专注于该份判决,不再想其他文书的制作。这样一来,零散时间照样能写出严谨、条理清楚、说理充分的好判决。

  交口称赞的好法官。龚麒天作风扎实、办案公正,从事知产审判十年,坚持司法为民,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挂在心上,也因此多次收到当事人送来的感谢信和锦旗,是人们交口称赞的好法官。如原告(反诉被告)广州陈李济药厂与被告(反诉原告)四川省中药研究所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龚麒天经过细致观察,发现该案纠纷主要是双方沟通不足造成,双方没有背信弃义的故意违约行为。他马上意识到,该案宜调不宜判。调,既符合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图,也有利于双方以后继续友好合作,更有利于对治疗风湿病有较好效果的一种新药早日服务广大患者,于己于民,善莫大焉;而判,对法院来说,虽然也算结案,但当事人的矛盾可能没有真正了结,而如果矛盾没有真正了结,从长远看,双方当事人没有真正的赢家。于是他加大了调解力度,多次向双方当事人分析案情,释明法律,让其从多方面权衡利弊,展望合作前景,认真细致耐心地开展调解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三天多轮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事后,双方对法官的调解工作满怀感激。广州陈李济药厂代理人称,这是他多年在法院打官司首次遇到这么耐心调解的法官。四川省中药研究所代理人表示,这是他第一次来法院,法官和蔼可亲和事事为当事人着想的形象与电视、电影上的严肃形象相差太远了,真是太感动了,法官的工作给他上了一堂生动的社会主义法制课!事后,中国知识产权报以《“陈李济”与四川中药所化干戈为玉帛》为题对法院的调解工作进行了报道。又如上述法国米其林公司诉喻某等商标侵权案宣判后,法国米其林公司代表及中国欧盟商会知识产权工作组主席康保罗一行三人专程从北京来到广州中院当面致谢。康保罗高度评价了该案判决的积极意义,并当场送上感谢信和绣有“商标卫士,驰名中外”的锦旗。感谢信称,广州中院在该案运用商标淡化理论突破侵权商标与驰名商标关联性分析的传统思路,更加全面的保护了驰名商标,有力的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公平正义,而且也符合我国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精神,起到威慑和遏制侵权行为的作用。感谢信还称,广州中院对该案所做的努力,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将产生积极的意义,更重要的是维护了我国司法机关在国际上的形象。再如美国玛氏公司诉博罗县金立泰食品有限公司等侵害知名商品“德芙”巧克力特有包装、装潢案,美国玛氏公司一审败诉。二审该案来到龚麒天手中,其经过耐心的开庭审理、认真的核实证据,对“德芙”巧克力知名度方面的事实进行了补充查明,最后认定“德芙”巧克力是知名商品,其包装、装潢是特有包装装潢,从而撤销原判,改判博罗县金立泰食品有限公司侵权,须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美国玛氏公司对二审判决予以高度评价,专门寄来中英文双语的感谢信。感谢信写到:终审判决书展现出无可辩驳的推理和对法律理解适用的清晰释义。我们坚信,中国市场产权保护因为还有像广州中院和龚麒天这样优秀的法官,必将会取得长足的发展。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明晰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标准,有效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导向作用,强化知识产权裁判的说理性,统一司法尺度和实践。我们衷心希望这一天能早日来临。令人欣慰的是,我们看到广州中院和龚麒天法官在朝向这一长远目标的道路上已经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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