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震华同志怀着对正义事业和法治理念的执著追求,自1992年到广州中院工作。21年来,贾震华一心扑在政法事业上,始终将对党、人民和法律的忠诚摆在首位,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恪守工作纪律,廉洁奉公,不计得失,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展现出一名优秀法官的良好品德和素质。
工作勤奋,业绩突出。自1997年担任法官以来,贾震华一直在全院最辛苦的民五庭、民一庭工作,经办的案件标的虽小,但都是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而且数量大,类型繁杂,维稳压力大。贾震华同志始终以最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心投入审判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一干就是16年,从无怨言。多年来结案数量一直名列前茅,且办案质量高,无有效投诉,无超审限结案、无超期归档。1998年到2004年连续被评为办案能手。2010年至2012年,贾震华个人结案数分别为184件(一审5件)、110件(非劳动争议合议庭,一审3件)、156件(一审12件),结案数均位列全庭审判长之首,结案率均在97%以上,三年共审批合议庭案件1405件。
业务精通,勇挑重担。贾震华同志不断地从审判实践中总结经验,从法学理论中汲取营养,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庭审驾驭能力、文书制作能力等各项能力极为突出,常常承担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任务或者示范性审判工作,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如2010年民一庭邀请市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就是由贾震华担任审判长并主持庭审。庭审活动使人大代表初步了解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也对法官工作的艰辛有了直观的认识,庭审结束后,代表们纷纷对法院工作表示肯定,也对本次合议庭庭审表示称赞。此次庭审向人大代表宣传了广州中院工作,展示了法官形象。
又如贾震华2012年审结的陈亦明诉李承鹏、足球报社名誉权纠纷案。该案在一审期间就引起了各大媒体的关注,贾震华认真审核双方提交的几十份证据材料,先后两次开庭核对事实,最后改判被告不构成名誉侵权。2012年12月20日宣判当日引起电视、报纸、网络的广泛报道,《新快报》、《羊城晚报》还对其进行了个人采访。判决书中的观点得到了专家的肯定和社会的赞誉,有力宣传了法院阳光司法的正面形象。足球报社特意送来锦旗和感谢信,赞扬法院维护新闻正义。
又如,2012年底基层法院向广州中院请示一批道路交通噪音污染案件的处理。该批案件所涉工程是我市市政建设的重点项目,从立项、选址到建造,均经过政府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审批,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在为我市的城市经济发展及老百姓生活提供了便利的同时,也对道路两侧生态环境、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广州作为一个多功能的大型都市,城市功能的交叉,造成经济发展与居民生活之间的利益碰撞,如何平衡两者的关系,案件的处理结果不仅涉及案件当事人的权益,同时对我市今后城市化建设的步伐也有重大影响。贾震华承办此案后查阅了20多个卷宗,上网查找同类型案件的生效判决,经过缜密思考,提交庭务会、审委会讨论后,函复一审法院,妥善处理了案件。
关心群众,善于调解。无论是民五庭,还是民一庭,审理的都是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案件。贾震华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关心群众诉求,关心群众疾苦,办案注重调解,着力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近三年调解撤诉率分别为28.8%、36.4%、20.5%,在全庭亦属前列。通过调解彻底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为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得到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如2010年4月,贾震华合议庭审理张志成等三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广州安婕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三名劳动者因证据不足,诉讼请求被一审法院驳回。在上诉期间,贾震华带领合议庭通过认真查阅卷宗,深入讨论,认为三名劳动者的主张有一定道理,只是因没有法律常识,没有及时收集保留证据,导致陷入诉讼困境。面对这个问题,贾震华认为应当从用人单位这方面做工作,尽量促成调解。经过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当面调解、电话调解之后,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用人单位向三名劳动者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双方化干戈为玉帛。事后,三名劳动者写来感谢信,并且邮寄了一饼普洱茶表示感谢。虽然合议庭最后把普洱茶退回去了,但合议庭的工作成绩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在这一桩平凡的案件中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阳光。
在2010年广州中院开展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的活动中,为配合全院工作部署,民一庭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调解一批19件的劳动争议系列案。在调解过程中,贾震华通过大量的说理分析、明责释法,使得用人单位充分认识其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也让劳动者明白选择调解与判决处理案件的利弊,最终使得劳资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化解了矛盾,用人单位直接带着30多万元的现金到法院领取调解书,当场向劳动者履行承诺,劳资双方对案件能调解解决都非常满意。该批案件是广州两级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并获得成功的首案,得到人大代表、院领导的一致好评。
2012年,贾震华经办一件离婚后财产分割案件。双方当事人在2009年诉讼离婚后就开始了财产分割诉讼拉锯战,先后起诉了五次,有的判决已经终审又进入了再审。面对双方当事人长期共同生活财产的变化流动,特别是银行存款的转取转存,保险合同的收益分配等,加上离婚后一直在进行诉讼,矛盾日益尖锐,双方互不相让。贾震华承办了双方第五次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案件后,将双方历次诉讼的材料进行研究,发现双方都是知识分子,不是不懂道理,只是为了一口气,于是在二审庭审时开门见山,先是让双方都讲一讲想法,然后与双方摆事实,希望双方都客观地看待问题,妥善解决财产的分配。经过两次面对面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对全部财产分割达成调解,并且表示对已经提出的再审申请也一并提出撤回。这一起离婚大战终于圆满解决。
全面发展,堪当表率。贾震华勤于思考,带头搞总结调研。担任民一庭婚姻家庭调研小组召集人,负责对两级法院在审判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并进行研究后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作为民事审判工作会议材料下发给各基层法院讨论参考,统一相关问题的裁判尺度。对于近年来消费侵权案件增长,消费者主张的侵权类型呈多样性、在处理结果上也不统一的现状,贾震华在办案之余将近年来两级法院的相关案例进行梳理和总结,写成了《“打假”类民事案件的审理路径思考——以广州中院案例为视角》一文,在最高院起草消费侵权司法解释向广州中院收集意见时,作为民一庭的调研成果提交最高院参考。贾震华积极参与法律宣传和法制服务活动。2012年受邀为越秀集团做《婚姻法基础知识讲座》,受到企业及员工好评。贾震华注重传帮带,合议庭团队建设卓有成效。自2003年担任合议庭审判长以来,贾震华一直注重对年轻同志的传帮带,结合案件审理的特点,通过开庭、合议、修改判决书等方式,帮助合议庭成员提高审判业务水平;同时切实履行审判长管理职责,加强沟通,积极关心,注重发挥合议庭集体协作精神,营造互助和谐氛围,所在合议庭结案数量名列前茅,多次受到奖励。所在合议庭先后被评为2004年度广州市“六好青年岗”,2009年集体嘉奖、2010年集体嘉奖。贾震华本人在多年的考核评比中均获得院庭领导及全庭人员的广泛肯定。近三年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个人嘉奖、考核优秀。在生活中,贾震华为人谦和,诚实守信,热爱生活,乐于助人。其热情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生活习惯也得到大家的肯定和效仿。
总之, 21年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充分表明,贾震华同志是一名信念坚定、作风扎实、业务精通、服务群众、品德良好、廉洁自律的优秀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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