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4)粤01破341号
本院于2024年9月27日裁定受理陈沵橦申请广州金美商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0月18日指定北京天驰君泰(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金美商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现管理人已执行《广州金美商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将广州金美商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对各债权人进行了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8月28日裁定终结广州金美商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五年 八 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