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4)粤01破174-3号
本院裁定受理的广州广城通道路设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广州广城通道路设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产核资,
查明广州广城通道路设施有限公司现无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
本院于2024年12月12日裁定终结广州广城通道路设施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1破174-3号
本院裁定受理的广州广城通道路设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广州广城通道路设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产核资,
查明广州广城通道路设施有限公司现无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
本院于2024年12月12日裁定终结广州广城通道路设施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