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破168号广州安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公告
(2024)粤01破168-2号
2024年6月6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安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7月3日指定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为广州安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郑飞虎。经管理人调查,安通达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管理人申请宣告安通达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1月11日裁定宣告破产并终结安通达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十一月 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