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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破53号广州市从化区求学圆梦自考培训中心
有限公司终结公告
(2024)粤01破53号
本院于2024年1月31日裁定受理毛陆舰申请广州市从化区求学圆梦自考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2月20日指定黄璇[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市从化区求学圆梦自考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本院认为,管理人已执行《广州市从化区求学圆梦自考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将广州市从化区求学圆梦自考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对各债权人进行了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6月27日裁定终结广州市从化区求学圆梦自考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 六 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