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破225号广州市煤炭物资供销公司破产和解一案公告
(2021)粤01破225-2号
2024年3月22日,本院根据广州市煤炭物资供销公司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裁定认可广州市煤炭物资供销公司和解协议并终止广州市煤炭物资供销公司和解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 三 月 二十五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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