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1)粤01破118号
2021年3月15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市全球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球通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现经审查发现全球通公司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6月27日裁定驳回广州市全球通贸易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公 告
2021年3月15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市全球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球通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现经审查发现全球通公司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6月27日裁定驳回广州市全球通贸易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