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5)粤01破471-1号
2025年11月18日,本院根据广州广汽汇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国信汽车租赁服务(广州)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根据国信汽车租赁服务(广州)有限公司资产清理、债权核查情况,国信汽车租赁服务(广州)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6年3月13日裁定宣告国信汽车租赁服务(广州)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O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2025)粤01破471-1号
2025年11月18日,本院根据广州广汽汇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国信汽车租赁服务(广州)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根据国信汽车租赁服务(广州)有限公司资产清理、债权核查情况,国信汽车租赁服务(广州)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6年3月13日裁定宣告国信汽车租赁服务(广州)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O二六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