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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康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宣破公告

作者:广州破产法庭  信息来源:广州破产法庭  发布时间:2024-07-11 20:25:2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4)粤0160号申请人广东科明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广州康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宣破公告

2024)粤0160-1

广州康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2437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康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宁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2024416日,本院主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4517日、202472日,本院先后裁定对黄伟莹等60位债权人的债权予以确认,合计总金额1,477,154.32元。管理人未能接管到康宁公司的财务账册,故无法进行专项审计。目前管理人仅接管到康宁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55,696.06元。本院认为,康宁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资不抵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479日裁定宣告康宁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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