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破392号广东湘潭电机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宣破公告
(2023)粤01破392-1号
2023年11月6日,本院裁定受理广东湘潭电机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担任广东湘潭电机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广州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穗中联专审字(2024)第10014号《专项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1月6日,广东湘潭电机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计744,287.41元、负债合计4,400,362.79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656,075.38元。根据管理人实际清查情况,管理人依法查明的广东湘潭电机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合计744,287.41元,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金额为3,714,638.94元。本院认为,广东湘潭电机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无重整、和解的可能性,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3月20日裁定宣告广东湘潭电机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 三 月 二十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