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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侨汇粮油食品公司宣告破产公告

作者:广州破产法庭  信息来源:广州破产法庭  发布时间:2020-11-12 10:53:2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9)014-2
本院于20181221日作出(2018)粤01破申20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东省侨汇粮油食品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时指定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担任侨汇公司管理人。
经审查,广东省侨汇粮油食品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本院于20201015日裁定宣告广东省侨汇粮油食品公司破产。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广东省侨汇粮油食品公司的财产为破产财产,由管理人提出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及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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