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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模式高效化解矛盾纠纷:10亿元金融风险的“广东新解”
【发布时间:2019-05-08 08:59:22】 【稿件来源:新华社】 【作者:新华社】 【关闭】

  原本因陷入三角债而“走投无路”的设计师陈祝林最终在肇庆市“金调委”的协助下,成功解决金融消费纠纷,带领着20多人的小公司继续发展壮大。
  近年来,为解决日趋增多的金融消费纠纷,广东多地建立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探索用独立于行政监管部门的专业第三方组织快速化解金融纠纷。
  截至今年3月底,广东各地金调委已累计接收基层法院移交的金融纠纷案件约200宗,调解成功超过60宗,总涉案标的额约9.9亿元,不仅有效缓解了基层法院压力,也为案件当事双方节省了大量经济成本,取得了化解金融风险新成效。
  一次调解与一个企业的重生
  半个月前,56岁的陈祝林跨进6平方米的金融纠纷调解室时,一块石磨般的重负压在他的心头,“两年还本,我没做到。”为此,他收到了肇庆市端州区法院的诉讼传票。
  陈祝林从事装修设计已经快30年了。2018年年底,一笔被拖延到账的工程款导致陈祝林向广东高要农村商业银行借的60万元贷款无法如期归还本金。他已做好变卖抵押物的心理准备,“最怕影响信用,生意还想做下去。”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邱杏花表示,近年来肇庆市民商事案件中涉金融纠纷案件不但多,而且专业性强,基层法院的办案压力很大。
  接到诉讼传票一周后,陈祝林接到了肇庆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廖海英的电话,问他是否愿意接受调解。陈祝林“死马当作活马医,决定试一下。”
  两个星期后,在这间墙壁上写有“自愿、平等、互谅、互让”的调解室里,陈祝林和银行达成调解协议:先还25万元,剩余本金延期一年归还。“这个平台太好了,大家有得谈。”陈祝林非常满意。
  廖海英说,如果走司法程序,此类案件平均需要3到5个月才能宣判。陈祝林不仅要变卖抵押物偿债,还可能要承担3至4万元的诉讼费和律师费。而在资产保全、处置期间,银行也要为处置抵押物支出费用。调解为双方省却了这些额外负担。
  一次调解与一个企业的成功转型
  先还银行,还是先结工资?在肇庆高要经营红木家具的范景明陷入了痛苦的思索。他的货款已经被拖了半年多,而从银行借的抵押贷款已经连续几个月还不上了。
  几年前,“那时生意好做,价值十几万元的桌椅做出来就能卖掉。”于是,他向好几个银行融资用以扩大生产,光是从邮储银行就借了25万元贷款。
  但没过多久,范景明就发现货物回款周期越拖越长,库存越来越多。有一笔30万元的工程款竟然拖了两年才结清。而维持家具厂正常运转,他每个月需要10万元左右的流动资金。
  就在他东借西挪疲于应付之际,法院的传票到了。因连续三个月还不上邮储银行的贷款,范景明被告上了法庭。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政策委托肇庆市金调委调解此案。
  4天之后,范景明和银行达成调解协议,卖掉房子还清了所有借款。他也不再盲目做贵重家具、追求大产量了。“我现在主要做订单,用性价比高的红木,做工薪阶层也能买得起的订制家具。”
  人民银行肇庆市中心支行行长万剑韬表示,高效低廉调解金融纠纷,不但有利于金融稳定,也能促进经济稳健发展。接下来,肇庆的山区县也要建立金调委,还将引导银行对纠纷优先选择调解,提高解决时效。
  一次调解与一次多元化解跨越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王景武说,我国目前金融纠纷解决组织设立散乱,缺乏裁断权,专业化人才短缺。金融消费纠纷的累积、发酵可能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在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指导下,自2017年开始,广州、东莞、肇庆等市的人行中心支行与当地法院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经司法局核准备案,相继成立了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金调委。
  东莞金调委建立起“调解委员会工作程序”“调解员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确定了各环节相关法律文书格式,规定了申请司法确认的时间和效力。经司法确认的协议书,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东莞金调委于2017年10月成功调解1宗金额共计约6亿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据介绍,这个案件金额巨大,案情复杂,如处理不当,容易对辖区金融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经过一个多月的细致调解,双方达成了统一意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法庭开通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为债务人节省了600多万元诉讼费。
  邱杏花说,金调委采取“调解加司法确认”的方式,使纠纷案件得以快速、有效解决。充分发挥行业调解组织的力量,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把案件化解在法院外,是深化司法改革的一项有力举措。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副主任张劲说,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地市金调委将加强与港澳地区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构合作机制,实现粤港澳三地调解员、调解依据、调解程序的共享共用,有效增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纠纷非诉化解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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