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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广州中院首次使用“区块链电子质证系统”
【发布时间:2021-08-25 15:19:55】 【稿件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章宁旦 钟远东 李小兵】 【关闭】

广州中院首次使用“区块链电子质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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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钟远东 李小兵

  “我在庭前就可以在线查看证据和完成质证,庭审中不用再花大量时间去翻几十页证据一个个地回复质证意见,庭审效率大大提升。”当事人的代理人吴律师称赞道。
  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使用“区块链电子质证系统”,在线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完成了庭前举证质证。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在该宗案件中,原告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16万余元及利息。一审法院审理后,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70余万元及利息。原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广州中院。
  二审期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均在外地的双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线上开庭。然而,就在开庭前两天,原告突然电话向经办法官李璐思求助,称其发现了多份新证据要提交,如果向法院邮寄,再由法院将其送达给被告,被告可能在庭审前无法收到。
  为避免原定庭审安排受到影响,同时也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质证权利,李璐思想到了不久前科信处上线试用的“区块链电子质证系统”。经与科信处信息技术组组长成杰沟通,科信处在完成了相应测试后,决定提前上线系统。
  “该系统操作非常简单,法官登录对该案发起举证后,当事人即可通过系统进行举证,另一方当事人在法官同意后即可进行质证。”李璐思介绍说。
  就这样,该案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区块链电子质证系统”,足不出户就完成了庭前举证、证据交换和质证,确保了后续庭审的正常进行。
  “为保证质证过程的可追溯性,‘区块链电子质证系统’将质证过程中当事人对证据的所有操作实行全程日志记录,质证结束后,提交的证据文件自动保存,办案人员可随时查阅和校验。同时通过区块链加密技术,确保整个数据传输和存储安全可控。”成杰介绍说。
  记者了解到,“区块链电子质证系统”结合微信互联网庭审系统,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是广州法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又一创新举措,有效提升了庭审活动举证、质证的效率,进一步提升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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