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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构建“立审执破”审判新模式:一件破产案解决25638件执行案
【发布时间:2018-02-07 10:58:12】 【稿件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隋岳、范晓玲】 【关闭】

 

广州中院构建立审执破审判新模式
一件破产案解决25638件执行案
2018-02-07 稿件来源:法制日报政法·司法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隋    岳  范晓玲
    2月6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据悉,广州中院通过对该破产案实行“执转破”程序,共化解执行案件25638件,首次采用网络直播、网络表决的形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对“执转破”案件审理起到示范作用。
  据广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庭副庭长陈卫红介绍,法院受理益民公司破产案后,依法指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担任管理人,发布受理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截至目前,共有675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涉及674名普通债权人和1家税款债权人。管理人登记84名职工债权人,债权金额202余万元。
  债权人多达759名,债权人会议怎样开?法院若采取现场召开方式,外地债权人极可能因为路途遥远或债权额较小不愿意参加会议,法院在会议场地选择、会场秩序维护、后勤保障等方面,也面临巨大压力,会议效果将大打折扣。因此,网络债权人会议成为法院的最佳选择。
  此次债权人会议共有370名债权人通过网络参加,确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对《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以非现场形式召开后续债权人会议的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现场秩序井然,参加网络表决的债权人按时上线,全程参与会议直播,以网络投票形式行使表决权,圆满实现会议预期目标。由于部分债权人不能及时行使表决权,法院给予15日补充投票期。截至目前,上述3个方案已分别获得256、271、274名债权人同意,均符合决议通过需参会人数过半数同意的法律规定。
  据了解,采取网络直播、网络表决的形式举行债权人会议,是广州中院破产审判的一次创新,不仅降低了债权人的参会成本,而且能够提高会议的出席率,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在重大“执转破”案件中引入网络债权人会议,对于快速审理“执转破”案件,理顺执行案件和破产案件关系,缓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矛盾冲突,提升案件透明度具有积极意义。
  据介绍,“执转破”即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执行案件,其资不抵债时,经申请人或被执行人的同意,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破产审查。“执转破”将传统的“立、审、执”审判模式逐渐转变为“立、审、执、破”新模式,打通了执行程序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统筹处理。
  据了解,广州中院目前共有15件“执转破”案件进入立案审查阶段,6件已裁定受理,共计解决26390件执行案。广州中院以益民公司破产案为突破口,探索“执转破”案件审理方法及思路,构建执行、破产程序一体化的新格局,借助破产程序积极清理执行程序中的“僵尸企业”,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助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广州中院已拟定《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实施细则》《执转破案件审理参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执转破”衔接机制,缩短衔接流转过程中的效率损耗,实现“执转破”无缝对接。针对无财产、无垫付经费案件缺乏费用的难题,广州中院正在筹备设立“执转破”援助基金,力争在案件启动经费上有保障。面对“执转破”案件中涉及职工债权人人数多、职工安置问题错综复杂等难题,广州中院在案件审理中逐步摸索,总结出“执转破”职工债权的保护和实现经验,最大程度保障职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本报广州2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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