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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设立旅游巡回法庭 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
【发布时间:2017-11-30 10:58:45】 【稿件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周人果 杨晓梅 甘尚钊 魏巍】 【关闭】

南方日报讯 (记者/周人果 通讯员/杨晓梅 甘尚钊 魏巍 秦继红)11月29日,广州市旅游巡回法庭揭牌仪式在广州市旅游局举行。广州市旅游巡回法庭的设立,能够使旅游纠纷案件快调、快立、快审、快结,为旅游纠纷案件各方当事人提供集成式、一站式司法便民服务。
广州市旅游巡回法庭设在广州市旅游局,在该法庭内,越秀区人民法院对其受理的一审旅游纠纷案件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受理的二审旅游纠纷案件,可以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开展庭前会议、组织调解、开庭审理等审判工作。旅游质监部门和人民法院派员驻点现场办公,加强工作对接,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推动旅游纠纷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阵地作用。
根据旅游纠纷具有的发生地点异地化、纠纷主体多元、涉案金额较小、涉及关系复杂化等特点,广州市旅游巡回法庭建立“快调、快立、快审、快结”四条快速通道,为旅游纠纷案件各方当事人提供集成式、一站式司法便民服务。
一旦发生旅游纠纷,游客向旅游质监部门投诉后,由旅游质监部门先进行行政调解,旅游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并签订调解协议后,可以现场移送旅游巡回法庭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司法强制执行效力。
行政调解不成功或未达成调解协议提起诉讼的,由驻点现场办公的人民陪审员征求获得当事人同意后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成功并签订调解协议后即刻移送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功或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当场移送登记立案。
据广州中院民事审判庭庭长陈冬梅介绍,在处理一审旅游纠纷案件时,旅游巡回法庭根据案件的具体案情需要,可以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和速裁机制,高效审理旅游纠纷案件,最大限度地做到快立、快审、快结,为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最低限度地减少游客因解决纠纷耽误的时间,最大限度上不影响游客原行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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