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3年共宣告21名被告人无罪
【发布时间:2017-10-19 11:18:40】 【稿件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吴笋林 席林林 王瑞】 【关闭】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被告人有罪无罪真正由法院审判说了算,由证据说了算,发挥法院在防范冤假错案中的关键防线作用,被认为是实现刑事司法公正的保障。该项改革也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
今年3月,广州中院正式发布了广州两级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主《方案》及5个配套规程,涵盖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刑事速裁、认罪认罚从宽、证人出庭、非法证据排除等多项具体内容。
经过近半年左右的推进,广州中院近日向媒体披露,上述多项具体改革措施已在广州两级法院落地见效,并初步形成了有广州特色的以审判为中心的刑诉制度改革体系。
简案快办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
占同期审结一审刑案近半
8月17日上午,广州中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罗志辉制造毒品一案。
该案由于被告人罗志辉接受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公诉机关也提前开示过全案证据。因此当天从开庭到宣判,只用了一个小时。
法庭以制造毒品罪一审判处罗志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罗志辉当庭表示服判,不再上诉。
据广州中院介绍,今年以来全市11个基层法院一审审结认罪认罚案件4798件5241人,占了全市基层法院同期审结一审刑事案件的49.40%,将近一半。其中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当庭宣判的有3606件。部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审结时间由原来的三个月压缩至不到二十天。
为落实案件繁简分流,广州法院还组建了专门的审判团队或指定专门法官审理简易案件,全市基层法院实现了由不多于三分之一的法官,审理了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案件。
适用速裁程序的“醉驾”案
“刑拘直诉”7天可办结
广州中院披露,从2015年开始实施刑事速裁改革以来,截至20 17年7月,全市11个基层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达11810件,占全市基层法院同期审结刑事案件总数的40 .95%,平均审理时间缩短至6天。
在试点的基础上,两级法院还打造了有广州特色的危险驾驶“刑拘直诉”快捷办案模式。即经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协调,探索出一套在刑事拘留期间完成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流程的“二二三”办案工作机制。对于适用速裁程序的危险驾驶案件,按侦查阶段二天、审查起诉阶段二天、法院审判阶段三天的方案分配工作时间,可实现在刑事拘留七天羁押期满前作出判决。
繁案精审
复杂案件建立专业审判团队
或由院长庭长资深法官上阵
简案快办的同时,还要确保繁案精审。为达到这一目标,广州两级法院采取建立复杂案件专业审判团队,或由院、庭领导、资深法官审理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机制。
另外在审理“涉黑”、“涉众”、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时,注重通过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适用,在庭前解决可能导致法庭审理中断的程序性事项,组织双方展示证据,归纳争议焦点,确保法庭集中持续审理。
据悉,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在全国探索实施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等制度。先后有112件案件召开庭前会议,115件案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590件案件有证人、鉴定人出庭。
2013年以来,广州法院共排除非法证据33份
广州法院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程,完善对侦查起诉的程序制约,以防范冤假错案。另外还督促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时附被告人入所体检报告,以便非法证据审查与认定。
进行严格证据审查,从2013年到今年7月份,全市法院刑事审判中先后排除非法证据33份,补强证据3368份。
落实出庭作证制度,确定相关人员出庭作证的5种情形,出台指引文件。今年6月试点以来,越秀区法院证人出庭案件有49件85人,同比翻了近五番。
在裁判结果上,广州两级法院严格实行“疑罪从无”,杜绝疑罪从有、从轻、从挂等错误做法。2014年至2016年,因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两级法院依法对21名被告人宣告无罪。
“下一步还将深化改革措施,全面总结问题和经验,打造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广州模式’,守好刑事司法公正的生命线。”广州中院副院长张春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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