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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日益隐蔽化多元化
【发布时间:2014-07-02 11:28:18】 【稿件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章宁旦 杨晓梅 张卫勇】 【关闭】

    今天,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广州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白皮书(2009年至2013)》。白皮书显示,2009年至2013,广州市两级法院审结并已生效的毒品犯罪案件共计1138412802,法院判处5年以上重刑的人数达2115人。

    白皮书根据5年来的毒品案件审理情况分析称,毒品犯罪当前呈现出毒品种类更加多元化、犯罪手段日趋隐蔽化、犯罪主体趋向层次化以及犯罪区域更趋国际化等发展趋势。

    外籍人员贩毒增多

    2012526,韦某从国外乘坐ET606航班飞抵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入关时,韦某走无申报通道,未向我国海关申报任何物品。经海关关员检查,在韦某携带的行李箱底部夹层发现乳黄色粉末1,净重1494.6克。在进一步检查中,海关关员从黄色粉末中检出海洛因成分,含量33.1%。法院最终以走私毒品罪判处韦某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为逃避打击,贩毒分子不断变换犯罪手段。在团伙、集团犯罪中,组织者、操纵者深居幕后控制,雇佣‘马仔’直接实施毒品犯罪行为,导致司法机关很难抓获毒品的所有人和更大毒枭。”广州市中院刑一庭庭长万云峰告诉记者,“贩毒分子通常采取将毒品藏匿于行李箱、鞋子夹层、吞入体内等高度隐蔽的方式携带毒品,如不进行针对性检查,往往难以查获。在实施毒品犯罪过程中,贩毒分子往往将毒品藏匿于非由本人直接控制的区域,一旦被抓就矢口否认,给打击处理带来挑战和难度。”

    万云峰介绍,广州的毒品犯罪呈现犯罪类型多样、犯罪主体复杂、毒品种类繁杂、数量差异明显、犯罪手段隐蔽和毒品流向分散六大显著的特点。

    广州市中院发布的白皮书称,广州的毒品犯罪具有集消费、制造、集散、过境“四位一体”的特征,因此案件基本涵盖了刑法所规定的全部毒品犯罪罪名,且犯罪主体日趋复杂。在涉毒犯罪分子中,以外来人员居多并呈上升趋势,而非洲、东南亚、欧美等国家外籍人员从事毒品犯罪的也出现上升趋势。

    新型毒品不断出现

    200910,外籍人员阿某委托相关公司办理一批进口木板的相关进口通关业务。201024,一批装有516块木板的货柜从他国抵达中国广东省广州黄埔港,受托公司随即向海关申报进口这批木板。阿某交给朋友邓某人民币3万元,委托邓某支付这批木板进口的相关费用,同时,阿某租下邓某的一间仓库用于存放这批木板。

    201032,这批木板被运至仓库。其间,阿某多次到仓库查看木板,并指挥工人挑出46块单独存放,并叮嘱邓某不得销售这46块木板。414,另一外籍毒贩受境外毒品团伙的指示入境与阿某会合,两人购买了螺丝刀、铁钳等工具前往仓库现场察看这批木板,并从事先挑出的46块木板中挑出藏有毒品的11块木板单独放置。两人离开仓库时被警方抓获。警方对这批木板进行勘查时,从木板暗格中查获盐酸海洛因59040.1,含量为65.7%

    “境外制贩毒团伙利用广州市便利的对外交通,加紧进行毒品渗透,不仅直接走私毒品入境,而且加紧与国内毒犯相互勾结,形成制造、贩卖、运输、走私毒品‘一条龙’;犯罪分子利用广州市是毒品集散地的便利,在向内地不断渗透的同时,也将向境外走私毒品。”万云峰说。

    广州市中院发布的白皮书称,由于制造毒品原料相对较易取得,制造工艺相对简单,加之犯罪分子不断进行混合加工以提高效用,导致成分复杂的各种新型毒品将不断出现。广州对外交通便利,国外的各种新型毒品也通过各种渠道进入。

    “毒品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在毒品的生产、购买、运输、存储、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犯罪手段呈现分工细致化、手段专业化和方式智能化的趋势,反侦查伎俩也不断翻新,毒品犯罪的手段更加隐蔽。”万云峰说,此外,直接掌握毒品源头或接近源头的犯罪分子在幕后组织、指挥毒品犯罪网络,专业化趋势日趋明显。直接从事毒品犯罪人员,因受利益驱使或沾染毒品无法戒除,已表现出低龄化和无业化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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