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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到部分基层法院调研、检查司法委托和诉讼款物管理等工作
【发布时间:2011-11-08 08:56:38】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11月1-4日,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海波率行装处两个工作小组到白云、天河、从化、番禺、越秀法院调研司法委托管理工作,对各院诉讼收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诉讼费统筹款及执行款管理(以下简称“四费”)情况进行检查。王海波副院长一行听取了各基层法院今年以来司法委托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就进一步推进我市法院涉诉资产进入广州产权交易所进行拍卖、变卖工作进行深入交流,同时查看了各基层法院对上述“四费”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抽查了财务账本、凭证、统计报表及财务电子数据,检查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王海波副院长对各院司法委托管理和“四费”管理这两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司法委托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机构设置,充实队伍;二是积极探索构建司法委托源头治腐体系。各基层法院要根据涉诉资产进入产权交易平台拍卖、变卖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稳步、有序地推进我市法院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工作;三是深刻认识加强“四费”管理的重大意义,认真开展好“四费”专项自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切实整改,保证各项财务管理规范运作,积极迎接省法院检查组即将开展的专项检查活动。(市中院   郑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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