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8年3月11日于北京
宪法修改前后
哪些内容做了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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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日报客户端
摘录于公众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月12日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