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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村霸”刘永添涉黑案入选“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3-07 14:49:23

 

?喜讯!“村霸”刘永添涉黑案入选“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3月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新闻中心共同策划开展的“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活动结果揭晓,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刘永添等54人涉黑团伙犯罪案榜上有名。
   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启动后,广大网友纷纷通过央视新闻“两微一端”,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微信、中国法院网、《中国审判》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对20个候选案例进行投票。投票期间,共获网友有效投票4000余万张;同时,由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的知名法学专家,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媒体资深新闻传播专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审。根据网友投票结果和专家评审团的评审意见,最终确定了“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据悉,最高法院新闻局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新闻中心共同策划开展的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活动,从2015年开始,每年一届,至今已评选了四届。
 
   刘永添等54人涉黑案基本案情:自1999年开始,被告人刘永添先后担任原广州市萝岗区刘村村委书记、萝岗区东区街刘村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为获取非法利益,刘永添利用其身份,制定了“刘村辖区内所属村、社的土地上的工程必须由本村、社人员承建,外人不能插手”的不成文规则。被告人刘永添与朱志高等人先后成立砼利公司、穗强公司。被告人刘永东兄弟等人成立宏盛工程队。2008年至2016年期间,刘永添、朱志高、陈镜登、刘永东纠集孔永熊等人,带领公司业务员、手下工仔、各自社员等人,通过实施暴力、威胁、滋扰、聚众造势、阻拦施工等非法手段工程,排挤竞争对手,或向非刘村的工程队及供应商索要“地材费”“管理费”等作为补偿。同时刘永东、陈镜登记等人通过上述手段迫使施工方将工程的混凝土供应业务交由穗强公司承接,从而收取穗强公司支付的高额业务费作为回扣。
     该势力团伙逐步形成了以刘永添、朱志高、陈镜登、刘永东为组织、领导者,以孔永熊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刘志鹏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为了实现对刘村辖区内建筑工程特定业力的垄断,有组织地在刘村范围内实施了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大量刑事犯罪活动,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生活秩序。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刘永添、朱志高、陈镜登、刘永东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罪,依法数罪并罚,其中对被告人刘永添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5020万元,罚金120万元;对陈镜登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3000万元,罚金98万元,对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二年不等,并处以3098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财产刑。宣判后,被告人刘永添等人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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