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扫黑除恶中央督导在广东>扫黑除恶工作情况

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刑事审判工作培训

来源:刑一庭   发布时间:2018-08-22 19:04:14

(培训现场) 

(张春和讲话)

(刘锦平作培训指导)

(陈东茹作培训指导)

    为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能力及刑事审判工作能力,进一步统一刑事审判裁判尺度,7月12日至13日,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刑事审判工作培训。省高院刑二庭庭长陈东茹、刑一庭副庭长刘锦平受邀为两级法院授课并进行业务指导。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春和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刑事审判工作部署讲话。市中院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副局长黄顺,市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代表,刑一、刑二庭全体成员;各区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刑庭负责同志及法官代表参加了培训。

    培训伊始,市中院刑庭及各区法院的法官代表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大敏感案件审理、职务犯罪审理、电信诈骗类案件、打假类案件、涉案财物处理、案多人少现状下的案件质效等刑事审判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及“三打哈”案件、“医药代表”案件等新类型案件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并交换经验。

    随后,对法官代表们提出的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刑事审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市中院刑一庭、刑二庭负责人分别作回应与指导答复。
    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春和对番禺、花都等法院通过个案反映问题、分享经验的方式表示肯定,并以列举剖析生动鲜活案例的形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刑事审判工作作出部署。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提高刑事审判工作的政治站位;二是要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警觉性,确保刑事审判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要善用刑法基本原理指导具体个案,实现案件的罪责刑相适宜;四是不仅要做公正司法的“工匠”,更要做推进法治的“大师”;五是要切实提升刑事审判能力,实现院党组提出的“三达标,三精品”工作目标;六是反腐倡廉要常抓不懈,做到慎独、慎初、慎微。
    培训期间,省高院刑一庭副庭长刘锦平以“转换刑事诉讼理念,依法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主题,对扫黑除除恶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法律适用等进行讲解。省高院刑二庭庭长陈东茹就提高案件质量、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程序问题及做好重大敏感案件审理工作等进行了业务指导。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