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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大学城交通整治的司法建议
【发布时间:2016-08-08 15:31:41】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司法建议书
番法民建[2015]1号
广州市**街道办事处:
由于公共交通不能满足群众日常出行需要,广州大学城内摩托车、三轮车、自行车等随处可见,且违规行驶严重,对岛民和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威胁。2013-2014年,本院新收的广州大学城发生的涉行车安全案件亦有25件。相关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1.76%的案件涉及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五类车”。它们基本无牌无证,也没有购买保险,不乏事后一逃了之,损害赔偿毫无保障。
2.60%的案件涉及高校师生。由于学校与商业区、地铁站等相距较远,大量学生贪图方便搭乘或驾驶“五类车”,又罔顾交通规则,60%的人需对交通事故承担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3.涉案当事人均系来自其他省、市、区的居民,在大学城内从事营运载客、快递、送外卖、建筑等职业。
4.76%的案件发生在上下课时间段,地点为学校、商业区、地铁站、车站等周边区域。酒驾醉驾则多发在深夜时段的高速路出入口附近。
为此,特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针对节假日、上下课等高峰时段,及学校、商业区、公交站等高峰区域,合理调整环岛公交车车次密度,延长夜间服务时间,完善商业区、地铁站点等接驳公交站场建设。
2.针对“五类车”违章行驶及酒驾的高发时段和高发区域,持续加强不定期、不定时的设卡临检,严格追究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3.针对屡次违规的驾驶员,申请参加有关部门在附近区域安排的社会服务,实现惩罚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将交通违法信息录入信用征信系统,增加交通违法成本,切实提高群众的重视程度。
4.在换乘枢纽站和商业区处悬挂、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片,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校园”,时刻提醒社会群众注意交通安全。
以上建议请予以考虑和研究处理,如有反馈意见,请及时函告本院。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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