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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打造“五大平台”力推民事案件简案快审
【发布时间:2017-07-28 09:09:22】 【稿件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祁雷、刘侃、席林林】 【关闭】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着法槌声落,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当庭宣判。随后,同一合议庭对另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庭作出判决。两起不同类型案件一同审理,从开庭到宣判仅耗时70分钟……这是广州中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实行简案快审的成果。
    近年来,广州市两级法院受理的案件数不断攀升,2016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达370346件,同比上升了17.55%,今年上半年,新收案件同比增幅更是高达46.05%,法官普遍处于超负荷状态,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
面对上述难题,全面推行“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机制由此成了广州中院今年改革的一项重点。广州中院为此制定了一系列文件规定推行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并于今年1月17日召开全市两级法院繁简分流工作推进会,改革以往简案分散办理模式为集中办理模式,在广州市中院立案庭设立专门负责办理简单案件的审判团队。
“推行‘门诊式庭审’,引导当事人缩短举证期限,对简单案件统一排期开庭,集中时间多案同审、多案连审”,广州中院合议庭审判长龚连娣说,“快速审结,当庭宣判是此次庭审的一个重要特点。此外,整个庭审过程以录音录像记录方式并使用智能语音转换技术直接形成法庭笔录,用科技手段加快庭审效率,使庭审时间缩短30%。且庭审过程中直接进行质证、焦点辩论等实质审理,不再区分调查、辩论阶段,简化庭审程序。”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市中院立案庭两个快审团队配备法官12名,共新收案件4488件,同比增长89.77%,结案2725件,同比增加34.54%,审判团队人均结案数为227.1件。截至6月30日,两个团队新收全院民商事案件的分流率达30.06%,以全院5%的法官承担了全院今年新收案件20.94%的审理任务;快审团队审理简单案件的平均周期为38.27天,相比全院今年以来全部案件结案的平均周期缩短了39.75天。
 ■链接
 “智慧法院”为案件繁简分流提供科技支撑
 广州中院立案庭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庭正积极打造简案快审工作平台、案件甄别分流平台、审理方式创新平台、案件集中流转平台、智审信息化应用平台“五大平台”,全力推进民事案件简案快审工作。
据悉,下一步,该庭将结合“智慧法院”建设,积极探索,继续深化民事案件简案快审相关制度和机制建设。如深度运用大数据分析,进一步提升人案配比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快审案件甄别、分流和办理机制,完善快审案件管理系统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强化人工智能运用,不断完善智审辅助系统和电子送达等机制,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
简案快审工作平台??建立人与案平衡、动态调整机制
 一方面,充分发挥民事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与快审方式的作用。
 其次,力推诉前联调,积极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今年上半年,与广东证监局、广州市总工会等多家单位推动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劳动争议诉调对接等工作室进驻法院。
 同时,根据全院案件大数据分析预测简单案件规模,合理确定快审团队数量,并建立人案平衡、动态调整机制。通过调整内设机构职能,抽调其他审判业务庭资深法官等方式在市中院立案庭设置快审团队;针对简案快审的特殊需要,有针对性地增加快审团队辅助人员配备比例,增强人员配比的科学性,合理确定审判人员与辅助人员的职能定位与相互关系,形成团队化运作模式,排期、送达等辅助事务由快审团队集约办理。
案件甄别分流平台??建立快审案件甄别、分流和退出机制
根据案件的案由类型、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争议性质、诉讼标的、矛盾程度等因素,制定《关于快审案件甄别及退出机制的操作指引》,建立快审案件甄别、分流和退出机制。
 在立案阶段,适用快审程序案件特殊标识制度,及时给予程序提示,标注为“快审”的简单案件均一律由快审团队办理,实现快立、快审、快结;识别为复杂疑难的案件优先分配给专业审判庭的庭领导、审判长精审。对于审理过程中发现不适宜快审的案件,及时退出转到专业审判庭审理,但严格控制比例。
审理方式创新平台??逐步建立快审案件裁判文书说理库
推行“门诊式庭审”,引导当事人缩短举证期限,对简单案件统一排期开庭,集中时间多案同审、多案连审。简化庭前准备工作,集中告知事项及审理流程,通过播放录音的方式对当天参加庭审的全部当事人一次性告知法庭纪律、各项权利义务等内容,开庭审理时不再涉及。
简化庭审程序,庭审时不再区分调查、辩论阶段,直接进行质证、焦点辩论等实质审理。简化审理方式,对案件进行要素式审理。总结常见类型民事案件的事实查明、法律适用等基本要素,制定标准化庭审提纲、审判指引。对于管辖权异议上诉等程序性案件,试行电子审理,无需法院间移送电子卷宗,制定简化文书样式,在该类案件中全面推广适用,此类案件的审理时长压缩了近20%。
对劳动争议、房屋买卖、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常见案件类型,逐步推广简化裁判文书,并积极探索完善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裁判文书格式,逐步建立快审案件裁判文书说理库。
案件集中流转平台??实现案件移送条码扫描跟踪 
一是在快审团队中实现集约化送达,积极适用邮箱、微信号、QQ等电子送达方式,丰富送达方式,提高送达效率。审判团队在立案后5日内签收案件材料并完成排期、传票等诉讼文书的送达工作,并在审判管理系统对排期、送达设定节点,超过时限将通过短信或系统消息等方式警示、提醒。
二是为缩短快审案件上诉移送时间,畅通一、二审案件衔接机制,设计新版《民事案件上诉移送函》及《送达信息明细表》,基层法院在移送卷宗前必须填写完毕,相关时间节点届满前系统自动发出警示。
三是在基层法院与市中院、市中院各部门之间实现案件移送条码扫描跟踪,实时掌握案件卷宗动向。通过条形码,法院工作人员可以立即查询到案件卷宗的流转情况和所在位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也可以通过上网或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到该信息。
智审信息化应用平台“法官通”APP突破办案时间、空间限制
广州中院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为案件繁简分流提供科技支撑。一方面,实行立案、移送及审理过程的诉讼材料扫描,全面实现电子卷宗随卷同步生成,建成审判辅助系统智能化;另一方面,基于300多万案件建立的裁判文书辅助撰写系统,能够自动提取案件要素,从纸质材料、庭审语音数据中提取案件信息,特别是对性质相同、事实较为清晰、法律关系较简单且数量巨大的快审案件识别率更高,通过一键生成辅助裁判文书,让快审法官集中精力撰写裁判理由。对于以类型案件为主的快审案件,通过类案识别技术,向法官主动推送类似案例,并提供参考。文书自动生成和类案推送极大地提高了快审法官的工作效率。
此外,建成6个科技法庭,推行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引入语音识别引擎技术,对于快审案件推行以录音录像记录方式并使用智能语音转换技术直接形成法庭笔录,用科技手段加快庭审效率,使庭审时间缩短30%。
最后,通过使用“法官通”APP整合法官“碎片时间”,让手上案件较多、开庭任务较重的快审法官可以随时管理在办案件、调取电子卷宗、拍摄取证、在线合议、语音撰写裁判文书,突破了办案时间、空间限制。
■对话
广州中院合议庭审判长龚连娣:
“门诊式庭审”
可边审理边调解
南方日报:什么是“门诊式庭审”?
龚连娣:“门诊式庭审”是指在庭前对一定数量的案件当事人集中宣布法庭纪律、注意事项及核对当事人身份情况,开庭直接对案件进行依次审理的一种审理方式。
主要特点有:庭前集中核对当天所有案件当事人的身份情况,并通过播放录音的方式告知相关事项,开庭时不再宣读;开庭类似医生按排号依次看病,一个案接一个案进行;庭审较为灵活,不严格区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可以边审理边做调解工作;对于有条件的案件可以进行当庭宣判。
通过“门诊式庭审”,既提高了庭审效率,又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南方日报:什么样的案子可以启用繁简分流?
龚连娣:今年,广州中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行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及两个配套工作规程。根据实施方案,对于基层法院来说,原则上所有的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除非发回重审、重大疑难及再审案件等不宜适用快速审理的案件。对于市中院来说,一审适用快审方式审理上诉的民事二审案件等十类案件,均可以适用快审程序。总的原则是,事实比较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明确、证据比较充分的相对简单案件,均可以适用快审程序进行审理,实现“简案快审”。
南方日报:繁简分流能节省多少审判时间和资源?
龚连娣:案件繁简分流是一项系统工程,对于破解法院案多人少、保障司法改革有着重要意义。市中院立案庭主要从立案、排期、送达、审理、判决等多个方面开展民事案件简案快审工作。
一是立案时符合“快审”标准的简单案件,当天完成立案和材料录入、分案、排定主审法官和合议庭成员等工作并完成卷宗移交工作,审判团队在立案后5日内签收案件材料并完成排期、传票等诉讼文书的送达工作,较普通案件的立案排期时间缩短了30%。
二是在快审案件中全面适用“门诊式庭审”、庭审录音录像、智能语音转换技术,案件开庭时长较之前压缩了近30%。
三是简单案件中大量使用令状式、要素式等文书,简化事实陈述和说理,减少了撰写文书的时间。
四是运用各种科技手段,如诉讼材料同步全卷扫描、裁判文书辅助撰写系统、“法官通”APP等,大大节约了法官处理事务性工作的时间,让法官集中精力撰写裁判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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