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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院信息司法改革专刊2019第1期
【发布时间:2019-01-25 16:11:36】 【稿件来源:司改办】 【作者:司改办】 【关闭】

 

司法改革专刊
20191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改办编              2019122
〔制度建设〕
广州互联网法院发布全国首个《关于在线庭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广州互联网法院自成立以来,持续聚焦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网上案件网上审理”新型审理机制,立足审判实践,以重规划、抓配套、促共享为抓手,积极应对在线庭审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制定发布全国首个《关于在线庭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一,明确诉讼参与人参与在线庭审行为规范,维护正常庭审秩序。《规定》从各诉讼环节明确规范庭审规则、法庭秩序、司法礼仪,有效填补互联网背景下传统法庭规则空缺,让诉讼参与人在线庭审诉讼行为“有章可循”。一是要求着装规范。出庭履行职务人员、律师应按职业着装规定着装;无职业着装规定或所在单位系案件当事人的,应着正装。其余诉讼当事人及旁听人员应文明着装。二是要求场所规范。诉讼参与人应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场所参加庭审,不得在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庭审音视频效果场所以及有损庭审严肃性场所参加庭审。三是要求言行规范。诉讼参与人应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保持通讯设备静音或关闭,举止得体,不得吸烟、进食、故意脱离视频画面、使用微信、微博等传播庭审活动。
第二,明确在线庭审技术问题处理规则,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坚持以“互联网方法”解决“互联网问题”,探索形成“规则+技术”保障模式,确保庭审活动可控、规范,推动司法流程透明、公开、公正,依法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一是设置庭前测试。针对庭审中部分诉讼参与人因技术原因出现卡顿、掉线、清晰度不足问题,设定庭前测试环节,指引诉讼参与人提前选择合适场所进行技术准备。二是设置故障休庭。对于诉讼参与人因技术、网络故障等客观原因退出庭审,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宣布休庭,给予合理时间排除故障,故障排除后继续庭审。三是规范证人在线作证。证人出庭作证的,不得旁听在线庭审。法庭可通过庭前测试、庭审承诺,结合物理隔离+技术隔离,保证证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于同一场所参加庭审,保障证人作证程序的合法性。
第三,明确违反在线庭审纪律处置规则,树立庭审司法权威。明确违反在线庭审法庭纪律的后果,构建事先告知、事中提醒、事后处罚的处置体系,有效约束诉讼参与人随意中断庭审、扰乱庭审秩序的行为。一是明确法律后果。除经查明确属网络故障、设备损坏、电力中断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外,当事人不按时参加庭审的,视为“拒不到庭”;庭审中擅自退出的,视为“中途退庭”。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二是明确惩戒措施。对违反在线庭审法庭纪律的人员,应予以警告;对不听警告的,予以训诫;对训诫无效的,责令其退出在线庭审;对拒不退出在线庭审的,可强行关闭其语音、视频功能;严重扰乱庭审秩序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广州互联网法院  林北征
〔经验成效〕
广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在全国工作会上获肯定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召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推进会,会上,司法部熊选国副部长在讲话中对我市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指出:“广州市率先出台《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司法局与人民法院双向联络工作机制,明确专职联络员负责协调,畅通文书交换、定期会商,及时沟通交流、反馈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运行。”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于2017年10月9日发布《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市法院、市司法局将这项工作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十九大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加强人权法治保障”精神的一项具体举措,以最快的速度,真抓实干把顶层设计贯彻到“最后一公里”,确保改革试点部署迅速落地落实。在大量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市法院、市司法局于2017年10月31日联合印发《广州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标志着广州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广州成为全国首个制定实施细则,率先具体落实这项改革创新的城市。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广州法院通过“法官通”“律师通”“广州微法院小程序”等工作平台,实现刑事审判全流程公开,保障刑事辩护律师有效开展工作。自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共为刑事全覆盖案件被告人提供律师辩护8293件,提供法律帮助12550人/次。                            (市中院研究室 温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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