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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院信息司法改革专刊2018第12期
【发布时间:2018-12-28 10:17:47】 【稿件来源:司改办】 【作者:司改办】 【关闭】

 

司法改革专刊
201812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改办编              20181226
〔经验成效〕
海珠区法院三个维度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一是三治融合,确立多元化现代社会治理理念。调研走访,摸查辖区司法需求。成立风土调研组,通过历年案件数据分析、与街道干部座谈交流、走街串巷探访居民等方式,摸查辖区社会状况、纠纷特点和群众司法需求,不断改进司法工作,促进司法服务供给侧改革因地制宜,采用多元共治治理方式。法庭探索开展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社会治理实践,凝聚村民自治、行政管理、司法调处强大合力,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效能。通过街道、司法所联络资格阅历深、道德威望高、能力担当强的族长、乡亲、工友参与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工作。
二是送法下乡,构建下沉式基层司法服务模式。固本强基,搭建三级调解过滤网。强化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构建以法院为指导,司法所为纽带,村、社为基础的三级调解过滤网,强化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对接,推动矛盾隐患前端消化。将常用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汇编成册,提供给街道干部学习参考,建立联络微信群、公布热线电话,主动接受司法所咨询,积极指导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走村进社,创新田间调解形式。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主动下沉司法资源,使沟通零距离,矛盾零激化。深入村社田间巷尾开展工作,审理方式上不拘泥于坐堂式审判,邀请人民调解员、相亲邻里进行座谈式调解、谈心型疏导。民生为本,坚持案件回头看制度。组成案件回访小组,形成跟踪-记录-反馈机制,并逐条落实改进。特别是关系群众生活的民生案件,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三是协调联动,打造前哨型矛盾化解机制。搭建平台,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与农业水利管理单位、街道司法所、环保文卫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资源信息共享,共同探讨村社多发性、苗头性、敏感性问题的处理方法。指导区农业局制定《海珠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诉讼知会制度》,构建联络机制,多部门协调发力,动态监控并妥善处理涉诉资产在三资平台的交易活动。通过与区文化部门联络沟通,共同指导当事人办理确权、过户、捐赠手续,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法律支撑。提前介入,建立法官对口指导制度。由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组成社区司法服务团队,指定到每条街道。通过定期走访、设立流动服务站,全面摸查辖区群众困难,力争对潜在纠纷早发现、早疏导、早化解,特别是对于群体性矛盾、突发性纠纷,第一时间介入,及时提供专业指导,将矛盾解决在诉讼前。                      (海珠区法院王艳黄洋洋)
 
荔湾区法院推进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促劳资纠纷化解 201710月,荔湾区法院与荔湾区总工会对接,成立荔湾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积极探索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模式。截至20181220日,工作室共计8名律师调解员参与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总工作时长达296个小时。共接收案件358件,占同期劳动争议案件的80%。调解成功20件,自动履行率100%,涉及劳动者工资报酬160万余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建设工作,由主管院长主抓工作落实,与市、区两级工会领导对接工作室挂牌时间和工作地点,跟进工作方案、工作流程、部门职责。由荔湾区总工会委派聘任律师轮班担任调解员,法院确定专人对接。二是强化沟通合作。深化诉调对接机制,构建以调解为基础,仲裁为前提,诉讼为保障的劳动争议处理格局。为劳资纠纷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出具法律文书,诉讼全程调解员配合法官做好调解工作,如无法调解则及时判决,防止久拖不决;建立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的预警联动机制,与劳监、司法、工会等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反馈恶意欠薪、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等重大情况,研究应对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重大情况、因素,做到提早预防、提早化解;建立涉诉信访化解联动机制,邀请调解员参与劳动争议纠纷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邀请荔盟会有心理咨询、辅导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情绪安抚,防止矛盾激化;建立困难职工救助联动机制,及时帮扶经济困难、再就业困难的劳动者,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三是联调化解重大劳资纠纷。与荔湾区总工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成功调处多宗重大劳资矛盾纠纷,针对双方诉请分歧大、调解意愿低、维稳压力大等调解难点,法官与联调律师协作,充分分析双方诉求、研判调解条件,一揽子化解相关争议,实现各方共赢、案结事了                  (荔湾区法院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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