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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院信息司法改革专刊2017第26期
【发布时间:2017-03-20 10:36:44】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司法改革专刊
201726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改办编              2017313
 


 

制度保障科技助力刑事速裁驶上快车道
越秀区法院自2014年开展刑事速裁试点工作以来,在省市法院统一部署和指导支持下,结合该院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理论探索和实证研究,与区公检司协商建立规范工作运行机制,大胆尝试信息化手段提高审判效率,成功探索出一套可在全国范围内复制和推广的刑事速裁改革试点工作机制,受到上级法院、法官、检察官、学者、被告人和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一、速裁改革试点做法
(一)夯实基础,建章立制。在轻刑快审经验基础上,制定《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方案》,建立内部速裁审判流程,简化庭审程序,完善审判系统,为速裁提供保障;在区委政法委牵头下建立公、检、司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各部门共同签署《越秀区刑事速裁程序操作规程》,对各项规程进行深入细化,作出十余项创新:对犯罪情节进行细化、采取组别式诉审模式、设置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程序、创设专员专立、专庭专审等制度,制作了速裁程序庭审笔录专用模板和十四类速裁案件填充式判决书;编制《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刑事速裁案件审理手册》,全面规范刑事速裁案件从审查立案至退卷归档的全部流程,附有《送达刑事起诉书副本笔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权利义务告知书》《越秀区看守所刑事速裁法律帮助申请表》等十二份格式法律文书,实现刑事速裁工作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保障公正,制度护航。开展速裁工作同时充分保障被告人的知悉权、程序选择权、获得法律帮助权、辩护权及最后陈述权,用制度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实施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充分保护被告人知悉权、程序选择权。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与公安机关看守所合作,在所内通过印发宣传册、广播等形式,向在押被告人介绍刑事速裁程序,并告知相关诉讼权利义务。二是对符合适用速裁程序条件的案件被告人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详细释明以充分保障当事人程序选择权。三是落实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制度,区法律援助中心驻越秀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周二、四上午均有值班律师驻点法院,极大方便了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在庭前获得法律帮助。
(三)科技助力,提高效率。在案件排期、文书送达、庭审流程、当庭宣判、当庭送达判决书等环节突出字特点,速收速立、速审速判。将远程视频庭审技术运用于刑事速裁案件庭审,在此基础上结合速裁案件特点进行创新,在全市率先将远程视频庭审系统拓展至检察院,公诉人通过设在检察院内的视频终端连接至数字化法庭,实现法庭、公诉人和被告人双远程三方视频通话,同时还可操作证据展台,使速裁案件公诉人免于来回奔波,增进改革共识。适应速裁程序当庭宣判率高的要求,依托现有网络开发远程电子签章系统,实现裁判文书远程盖章打印,当庭宣判案件的被告人当场拿到裁判文书,缩减送达环节的人力与时间成本,保障7天内审结速裁案件。
(四)研判结合,优势互补。越秀区法院利用案件数量大、试点样本充足的优势,建立来源于审判实务的刑事速裁数据库,与暨南大学等高校研究团队展开合作,与中国政法大学课题组开展交流。20166月,越秀区法院邀请中央政法委司改办和最高法院刑一庭、研究室领导,陈卫东、陈瑞华、顾永忠、卞建林、熊秋红等国内著名法学专家专程前来参会,研讨刑事速裁理论与实践问题,该院刑事速裁改革试点工作得到充分肯定。
二、速裁改革试点成效
试点至今,越秀区法院共审结速裁案件1364件,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37.25%。其中公诉机关启动程序的1105件,该院主动启动程序的259件。当庭宣判1333件,速裁案件当庭宣判率97.72%,法律帮助率100%,上诉率2.94%。案件效率大幅提升同时,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试点效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缩短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护。二是优化资源配置,以占17.65%的人力完成了占比46.23%的案件量,提高了办案效率。三是节省办案精力,开发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庭审笔录专用模板,大大精简篇幅,提高了办案效率。
三、刑事速裁改革评价
越秀区法院刑事速裁试点具有案件量大,类型较全的特点,年均审理刑事案件1500多件;自201411月正式启动速裁程序试点以来,审理的速裁程序案件数在广州各基层法院中居第一,案件罪名覆盖了全部11个试点犯罪种类,速裁试点情况对于检验速裁程序的成效具有相当代表性。201572,时任最高法院刑一庭庭长杨万明、中国法官协会秘书长王卫等到该院调研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时,杨万明指出该院速裁程度试点工作起点高、势头好、效果佳,可望形成可复制、可操作的广州模式

(越秀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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