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作者:张楠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2-29 14:57:2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次会议文件(二十)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2018年12月25日在广州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吴 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2018年度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情况。
一、代表建议办理整体情况
2018年,我院收到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代表建议15件,其中主办9件、协办6件。我院高度重视,完善工作举措,加大办理力度,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效。现15件建议均已办结,代表对我院答复的建议均反馈满意。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贯彻落实宪法精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认识办理好代表建议的重要性。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办理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审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制定代表联络工作方案,将代表建议办理作为全院重点工作,与审判执行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严格落实院长总负责、分管院领导抓部署、代表联络室协调督办、对口业务部门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高质量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二)明确责任要求,强化代表联络。制定建议内容落实清单,明确责任人、办理时限、工作要求。加强沟通联络,承办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中做到事前有联系、事中有沟通、事后有报告,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及时向代表报告情况。对作出的承诺事项,做好总结和二次反馈工作,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取得实效。坚持通过电话、座谈、邮件、微信等多渠道与代表沟通建议办理方案,询问办理意见,反馈办理落实情况,获得代表理解肯定。
(三)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办理质效。坚持问题导向,以调查研究作为办理代表建议的重要方法。完善代表建议办理跟踪督查机制,对需要较长时间办理的代表建议,除报告前期进展及成果外,将后续工作纳入专项工作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推动落实。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2018年我院答复代表的主办建议办理情况全部通过广州审判网公开,加以宣传报道。拓宽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知悉渠道,在寄送代表的信息刊物中刊登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今年以来向代表寄送《广州法院通报》、案例编报等信息刊物20期。
(四)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建议意见落实。构建类型化问题长效解决机制,通过办理一件建议,带动解决一类问题,以点带面提升法院工作整体水平。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代表建议办理纳入部门年度考核。制定专项督查计划,建立督办台账,综合运用实地督查、定期检查、回访复核等手段查核代表建议办理进展及实效。设置专职督查人员,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向院领导报告有关进展情况。
(五)加大向社会公开司法文书、公布经典案例的力度。完善司法公开举措,通过规范简化文书上网流程、公布数据公开排名、反向公开不上网文书数据及理由等手段,加大司法文书公开力度,市中院裁判文书上网、庭审公开数量前三季度排名全国中院第一。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发布经典案例,发挥经典案例类案指导、普法宣传、指导实践的积极作用。市中院司法透明度指数连续三年居全国法院第一,获评全国司法公开标杆法院。
二、主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对陈茵明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市、区两级法院律师执业保障的建议,我院完全赞同,认真研究落实:一是通过多种方式及时送达保全裁定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二是依法高效审查执行异议案件,保障债权人胜诉权益。今年以来,执行异议、复议案件审限内结案率均达100%。三是通过组织培训、开展评查等手段统一诉讼保全制度适用标准。
对谈凌等代表提出关于政府设立专项基金为企业破产清算提供经费保障的建议,我院完全赞同,深入开展调研,详细阐述设立专项基金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就专项资金适用范围、援助标准、管理运作、审批流程等问题提出具体建议。下一步,将及时报请上级机关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专项基金设立工作。
对陈茵明代表提出关于统一规范辖区法院立案标准、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我院完全赞同,认真研究落实:一是建立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落实立案登记制不力的有关单位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二是编撰《广州法院诉讼指引》,统一立案材料标准。三是通过张贴立案登记须知、发放诉讼指南等形式加强立案环节主动告知力度。四是加强立案信息化建设,率先建立网上立案“容缺受理机制”,努力实现当事人立案阶段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提升立案服务水平。
对林泰松等代表提出关于取消对实习律师不合理限制的建议,我院完全赞同,认真研究落实:向全市两级法院发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实习律师权益保障的通知》,明确实习律师可凭当事人授权委托书、所函、实习律师证等材料单独阅卷、领取法律文书并可凭实习律师证通过律师专用通道进入法院。
对田子军等代表提出关于律师介入刑罚执行的建议,我院认真组织调研,梳理现行法律规定,充分肯定律师介入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死刑执行的重要意义。但限于当前国家法律规定,我院将把有关建议报送上级部门研究考虑,积极推动律师介入刑罚执行工作。
对林淑菁等代表提出关于设立广州互联网法院的建议,我院完全赞同,组建专门机构全力推进争取设立工作,积极向党委和上级法院提出设立申请,完成“三定”方案草案、审判手册草案、审判技术方案草案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7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决定在广州设立互联网法院。我院全面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支持下全力开展广州互联网法院筹建工作。9月28日广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积极探索符合互联网规律的新型技术平台、新型诉讼规则、新型裁判规则和新型治理规则,对推动实现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具有重大意义。
对林淑菁等代表提出关于律师进入我市两级法院免予安检的建议,我院完全赞同,认真研究落实:目前市中院已建立律师参与诉讼专门通道,律师经证件查验后无需安检即可进入法院。建议中提及的海珠、白云、荔湾、黄埔区法院目前均已取消律师安检措施。
对葛自丹、黄健容代表提出关于加强类案指导、强化司法裁判社会效果的建议,我院完全赞同,认真研究落实: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庭室开展专项调研,总结归纳劳动争议、民间借贷、危险驾驶等多发民事、刑事案件类型,深入研究分析纠纷成因,提出务实对策建议。通过编撰审判参考、发布司法建议、选编司法案例等举措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强化司法裁判社会效果。
对陈茵明等代表提出关于构建广州市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参考建议,我院完全赞同,通过交流座谈等多种形式增进公、检、法、司、律间的相互了解,促进良性互动。
三、协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对陈茵明代表提出关于优化律师执业环境、提升律师产业发展水平的建议,我院采取有力举措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健全律师诉讼权利救济机制;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诉讼便利。协办意见已报由主办部门市司法局统一答复。
对雷建威等代表提出关于仓边路28号审判办公大楼及附属物业使用问题的建议,我院认真研究,提出协办意见报主办部门市财政局统一答复。
对杨海燕代表提出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建议,我院高度重视,组织开展调研。围绕建议中提及的调查取证难问题,我院大力推行民事诉讼律师调查令制度,充分发挥律师的调查取证作用,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利。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调查令申请5683份,批准签发5620份,成功调取证据4099份,成功率达72.9%。协办意见已报由主办部门市司法局统一答复。
对叶雪文等代表提出关于立法加强违法建设预防处置的建议,我院认真梳理现行法律规范,详细阐释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管责任等问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健全完善社会诚信机制系统,通过对违建当事人等实施信用惩戒增加违法成本。协办意见已报由主办部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统一答复。
对王河等代表提出关于积极推进形成刑事诉讼制度的“广州模式”,为新一轮国家司法制度改革贡献广州智慧的建议,我院完全赞同。近年来,我院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多项改革举措形成“广州模式”并向全国推广。全力配合推进司法工作联网监督系统工程和“智慧人大”系统建设,及时上传审判数据,推动提升接受人大监督能力水平。协办意见已报由主办部门市检察院统一答复。
对黄健容代表提出关于对醉驾案件制定附条件不起诉的明确标准,并推进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的建议,我院在专题调研基础上,向主办单位市检察院提出明确醉驾案件附条件不起诉的酒精含量标准、考量附条件不起诉的醉驾案件被告人的主客观情形、进一步规范醉驾案件缓刑适用标准等建议。
今年以来,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支持下,我院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新成效,有力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今年1至11月,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47323件、办结351901件,法官人均结案309.8件,同比分别上升8.9%、12.6%和7.6%;存案95422件,同比下降2.8%。我院荣立集体三等功。接下来,我院将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自觉性,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力度,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不断提升法院各项工作水平,努力把广州法院从“案件大院”建设成“审判强院”,确保全市法院整体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为广州在全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中勇当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市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      议代表建议一览表
附件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市十五届人大
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一览表
 
序号
建议编号
建议名称
提出代表
办理性质
代表
反馈
1
第20182184号
关于广州市、区两级法院律师执业保障的改进建议
陈茵明
主办
满意
2
第20182275号
关于政府设立专项基金为企业破产清算提供经费保障的建议
谈 凌、林淑菁、王 勇、张大林、陈超强
主办
满意
3
第20182314号
关于统一规范辖区法院立案标准,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陈茵明
主办
满意
4
第20182319号
关于要求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取消对实习律师不合理限制的建议
林泰松、林寿香、钟浩华
主办
满意
5
第20182324号
关于律师介入刑罚执行的建议
田子军、文继祥、孔繁华、刘 江、屈翠珊、黄钰姗、黄健容、葛自丹、雷 娟
主办
满意
6
第20182354号
关于设立广州互联网法院的建议
林淑菁、孙晓霞、滕闻鹏、续 红、卢日荣、杨 晓、曾少华、游文胜、赖带娣、倪庆纯、潘志贤
主办
满意
7
第20182383号
关于律师进入我市中级和各基层人民法院免予安检的建议
林淑菁、杨海燕、田子军、郭学进、刘善巧、林朝晖、卢日荣、谈 凌、黄健容、赖带娣、倪庆纯
主办
满意
8
第20183011号
关于申请市法院加强类案指导、强化司法裁判社会效果的建议
葛自丹、黄健容
主办
满意
9
第20184020号
关于构建广州市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议
陈茵明、黄建水、邓小建、梁丽珍、林泰松
主办
备注:参考建议,代表不需反馈
10
第20182121号
优化律师执业市场环境,提升广州律师产业发展水平
陈茵明
协办
满意
11
第20182251号
关于仓边路28号审判办公大楼及附属物业使用问题的建议
雷建威、刘蔓仪、关建辉、岑倩莹、张思君、陈建华、范文宁、范韶彬、秦金华、梁湖清、王焕清、邓建新、刘惠连、杜国新、李家彬、李 雪、邱虹霞、徐若清、徐晓雯、黄艳芸
协办
满意
12
第20182276号
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的建议
杨海燕
协办
满意
13
第20182285号
关于立法违法建设预防和处置的建议
叶雪文、刘炳镜、刘艳春、刘 梅、刘 淳、苏艺钊、李贵林、李彩群、杨晓燕、吴如军、吴 冠、何云开、何世容、邹 勇、张连绪、张瑞凯、陈 宁、陈雪香、幸 运、林永亮、林继聪、周浩辉、赵伟师、胡跃东、胡德良、段安春、洪芹华、徐慧芳、曹学文、梁国雄、梁群意、彭小慧、彭 聪、董延军、曾丽晴、曾德雄、谢 炜、鲍涵慧、谭静瑜、黎丽娟、潘琼英、薛 青、林沛锐、王世华、邓思荣、甘冠宏、龙 涛、叶献忠、吕二民
协办
满意
14
第20182397号
关于积极推进形成刑事诉讼制度的“广州模式”,为新一轮国家司法制度改革贡献广州智慧的建议
王 河、吴水群、汪小明、宋俊文、陈胤瑜、林 涛、袁玉宇、顾笑霞、黄海桥、蒋国璋、谢哲元
协办
满意
15
第20183018号
关于对醉驾案件制定附条件不起诉的明确标准,并推进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的建议
黄健容
协办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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