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市政协委员刘红丽对我院主办5046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作者:柯元平  信息来源:办公室(联络室)  发布时间:2020-11-03 10:59:5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0年9月11日,广州中院科信处、办公室(联络室)邀请市政协委员刘红丽座谈,听取刘红丽委员就广州中院办理的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5046号提案的意见。针对诉讼代理人当庭复印、拍照庭审笔录遇阻问题,广州中院表示,全市两级法院均允许诉讼代理人在庭前会议或庭审结束后,允许诉讼代理人对相关笔录进行复印、拍照。进一步推动智慧法院建设智能化升级,允许当事人和律师随时在网上阅览、下载庭审笔录;此外,还开发了“档案借阅”平台,便于网上查看和下载案卷内容。刘红丽委员对广州中院答复非常满意,表示将积极履职,从法律专业角度助推广州市法治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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