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首次发布女职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作者:林志文  信息来源:联络室  发布时间:2019-06-29 09:27:2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州中院首次发布女职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宣教处副处长庒惠婷、副院长陈淡卿、民事审判庭庭长陈冬梅)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广州法院女职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这是广州中院首次向社会公布女职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旨在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发挥司法的教育引导功能,为社会大众的行为起到引领、规范作用,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省人大代表:蔡掀、市人大代表:刘惠连、李雪、董雪娟、马玉明、袁思兰、马穗莲、赖带娣、邓妙彤、曾少华、唐敏月、毛沛成、张洁霞、陈晶、马川旭、丘广平、果永玲、曾丽晴、洪芹华、吕二民、葛自丹、徐宏共22人应邀出席新闻发布会。
广州中院副院长陈淡卿表示,近年来,广州中院民事庭依法履职,大胆创新,公正高效审判案件,为维护妇女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并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据介绍,随着妇女维权意识的增强,广州法院女职工维权案件数量呈现增长趋势。据统计,2015~2018年广州两级人民法院审结女职工权益纠纷一审案件数分别为2724件、3850件、3959件、3682件,审结二审案件数分别为1994件、1426件、1797件、1568件。妇女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方面受到不平等待遇、就业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依然存在,集中表现为就业性别歧视仍然存在、“三期”女职工权利易被侵害、职场性骚扰时有发生、隐形性别歧视不容忽视等几个特点。
      
(董雪娟代表发言中)           (葛自丹代表发言中)             (马川旭代表发言中)
  上述这些情况在我们今天发布的典型案例均有体现,通过这些典型案例我们想向社会传递一种信心,就是我们在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一直严格遵循法律的规定,积极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广州中院民事审判庭庭长陈冬梅在发布会上说,“同时,提醒广大用人单位要自觉积极履行保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定义务,不可有逃脱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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