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法明理 帮扶正义”
——审监庭收到市人大代表温良送来的锦旗
12月26日上午,审监庭收到了(2013)穗中法审监民再字第18、84号案件当事人广州市天源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广州市人大代表温良送来的锦旗,表达了对审监庭陈冬梅庭长及案件经办法官张一扬(合议庭成员兰永军、黄伟群)明查案情、公正办案的衷心感谢。
2010年天源公司起诉称,地铁施工造成天源公司的天源大厦损坏、副楼沉降、停工、停业、遣散员工,请求法院判决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赔偿天源公司停业期间的租金、员工经济补偿金、装饰装潢费用等损失,并为此多次向市人大、市委办公厅信访、投诉,联合多位省、市人大代表督办此案。因涉及信访维稳问题,陈冬梅庭长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要求合议庭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反馈意见,审慎查清案件事实,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再审中,合议庭以大量事实调查为基础,在进一步查明案情,明晰责任的前提下,重新确定赔偿标准,界定赔偿期限,计算赔偿数额,作出再审判决,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在庭审和文书中加强释法和说理工作,针对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赔偿标准、赔偿期限等问题着重调查和论述,以“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使当事人重新审视案情及诉求,在仅有部分主张得到支持的情况下接受法院的裁判结果。
审监庭法官以高度负责、认真严谨、耐心细致的工作赢得了当事人对法官及法院工作的信任和肯定,锦旗上“扬法明理、帮扶正义”八个大字正是对审监庭法官践行群众路线,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最好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