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少年庭精心准备、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释法答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1-06-27 06:50:3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1年4月26日上午,少年庭开庭审理一宗涉及未成年人股份分红的返还财产纠纷案件。副庭长赵俊担任审判长,市人大代表梁瑞昌、刘莲香;政协委员吴海珊应邀出席,旁听了案件的庭审,亲历了合议庭当庭成功调解的过程。庭审结束,副庭长赵俊携合议庭全体成员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问进行了释法答疑。赵俊指出,随着广州城市发展不断扩大,周边郊区农村逐渐并入,村里发展的经济合作社土地征用获得大量补偿费用。而未成年人被作为附属物,成为离婚父母争夺对象屡见不鲜,争夺抚养权背后目的却是分红款,甚至已经成为普遍现象。赵俊说,民事案件遵循当事人意识自治的法律原则,但考虑未成年人的特殊性,需要公权力进行干预,但又不能干预得太多,于是法院向社会团组织、妇联等比较热心公益方面的社会观护员。目前,广州中院在民事案件审理中依托“少年法庭之友”队伍,实行社会观护制度,其成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法院聘任产生,现有成员352名。
    代表和委员对合议庭坚持不懈努力化解矛盾的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赞扬。

版权所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下载试用或建立镜像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43号

技术支持电话:020-3262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