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执行悬赏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23 14:41:5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19)粤01执1663号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盛邦康体场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曾智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8)穗仲案字第29813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于2019年3月27日立案强制执行,立案标的为473311.90元。执行过程中,除执行到被执行人名下存款1565.56元(本院已将执行款1515.56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将执行费50元上缴国库)及档案查封机动车一辆外,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于2019年9月19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告如下: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盛邦康体场地材料有限公司承诺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实执行到财产的,按照实际到位数额的10%支付悬赏金。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下落,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奖励金从执行到位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悬赏期限自(2024年12月23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止)。
特此公告。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
 
 
 
联系人及电话:邹法官 020-83211120、黄助理 020-83211125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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