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22年11月11日)

作者:执行局  信息来源:天河法院  发布时间:2022-11-11 14:02:5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天 河 法 院 悬

 

 

 

2022)粤0106执恢335

 

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执行黄美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截止至20221111日的申请执行标的金额为2043321.96元【含借款本金815199元,截止至20181025日的利息(含罚息)225675.56元、复利28014.4元,20181026日至20221111日的罚息为762755元、迟延履行利息197448元,案件受理费13730元、律师费500元】。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以下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黄美妙【英文姓名:WONG MEI MIO,女,通行证号码:M0216465801,港澳证件号码:15182637)】,原住所地:福建省南安市溪美环城西路236号。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举报,悬赏期限自本院发布悬赏公告起一年内,凡向法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执行到位的应得执行款金额的10%予以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维护举报者的利益,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人:黄法官,举报电话:020-8300883913560019709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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