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8)粤0112执1209号
关于全润英申请执行廖郭平、陈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粤0112民初350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应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人民币375000元及利息等。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1.被执行人廖郭平,男,汉族,1977年5月20日出生,住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68号19栋,公民身份号码 362502197705201415。
2.被执行人陈乐,女,汉族,1985年1月20日出生,住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文明北路38号大院11号2201房,公民身份号码440902198501200845。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申请人将给予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悬赏金。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进行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20-83006478。
联系人:袁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