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执2717号(第一次拍卖公告)

作者:执行局  信息来源:执行公开网  发布时间:2025-01-10 00:00:0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2)粤01执2717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202521910时至202522010时止(延时的除外)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110B111B124B126B127B129B132B137B142B154B155B201B203B207B209B210B212B213B215B223B226B227B229B230B232234(车位),上述43个车位分开拍卖,实物现状详见南泰估字(2023)报0319号评估报告及不动产登记查册表。

参考市价、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如下:

标的物名称

参考市价(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110(车位)

575000

402500

40000

40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111(车位)

575000

402500

40000

40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124(车位)

575000

402500

40000

40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126(车位)

558000

390600

39000

39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127(车位)

558000

390600

39000

39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129(车位)

558000

390600

39000

39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130(车位)

497000

347900

34000

34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131(车位)

513000

359100

35000

35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132(车位)

530000

371000

37000

37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137(车位)

530000

371000

37000

37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138(车位)

530000

371000

37000

37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139(车位)

546000

382200

38000

38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140(车位)

530000

371000

37000

37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141(车位)

530000

371000

37000

37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142(车位)

530000

371000

37000

37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154(车位)

558000

390600

39000

39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155(车位)

546000

382200

38000

38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201(车位)

546000

382200

38000

38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203(车位)

530000

371000

37000

37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204(车位)

546000

382200

38000

38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205(车位)

546000

382200

38000

38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206(车位)

546000

382200

38000

38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207(车位)

546000

382200

38000

38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209(车位)

546000

382200

38000

38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210(车位)

546000

382200

38000

38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212(车位)

546000

382200

38000

38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213(车位)

546000

382200

38000

38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215(车位)

546000

382200

38000

38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216(车位)

546000

382200

38000

38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217(车位)

546000

382200

38000

38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218(车位)

546000

382200

38000

38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219(车位)

546000

382200

38000

38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220(车位)

546000

382200

38000

38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221(车位)

546000

382200

38000

38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222(车位)

546000

382200

38000

38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223(车位)

546000

382200

38000

38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226(车位)

546000

382200

38000

38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227(车位)

546000

382200

38000

38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229(车位)

546000

382200

38000

38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230(车位)

546000

382200

38000

38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232(车位)

546000

382200

38000

38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233(车位)

546000

382200

38000

3800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49B234(车位)

546000

382200

38000

3800

二、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辅机构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及拍卖前通知情况:1本次拍卖标的物依法优先满足小区业主需要,在同等条件下业主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2、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经通知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关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无法通知的,在网拍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休息)。标的物看样方式:竞买人在本公告期间内自行前往看样(司法拍卖客服热线:18933992832400-828-4666020-32620369)。

五、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特别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1、本次拍卖标的物依法优先满足小区业主需要,在同等条件下业主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明,本次拍卖标的物(43个车位)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因土地出让金未缴齐导致不能办理后续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按照《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规则的通知》(穗规划资源规字﹝20231号)第二十条第二款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地下空间(包括非机动车库、机动车库、设备用房等)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依法受理补缴出让金申请时所在地段停车库用途基准地价(不作基准地价系数修正)的一定比列乘以建筑面积计收出让金,其中地下负一层的比列为10%,地下负二层比列为5%,地下负三层及以下不计收,按已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处理的规定计收土地出让金。

3、本次拍卖标的物即43个车位,其中B110B111B140B141B216B222B223B229B230(车位)由越翔公司在使用,其余车位由广州祈乐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辉煌大厦业主委员会运营出租,其收益用于抵偿越翔公司拖欠祈乐源物业公司、辉煌大厦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费、水费、垃圾清理费等费用,运营期自202121日起至2025131日止。

欠费不详,竞买人需自行了解相关情况。如拍卖成交,买受人需承担所拖欠的相关费用,具体费用金额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清楚。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自行实地看样。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现状为准, 买受人应充分理解评估价值对应的构成范围,现状不包括不构成评估价值的部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时实物状况与看样时不一致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根据国家及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需具备标的物所在地地区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买受人应向本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税费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其中应当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垫付税费后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及退税费申请书到本院办理退税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费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0727047837,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2)012717,以便法院查收),并在交齐拍卖款后十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832110428321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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