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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企业”退市难题如何“智破”

6月13日上午,广州智慧破产审理系统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上线。据广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筱萍介绍,该院在去年推动建立了全国首个破产案件资金管理系统的基础上,今年又联合平安银行广州分行成功开发了全国首个地方智慧破产审判管理系统。该系统将在加强对破产管理人履职监督、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推进破产案件审判提质增效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债权人可手机查进度并评价
据广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筱萍介绍,广州目前尚有1000多家省属、市属国有“僵尸企业”急需出清。快速出清国有“僵尸企业”不仅是广州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进一步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的需要。因此,如何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加快司法处置国有“僵尸企业”的进程,成为广州中院破产审判的当务之急。
吴筱萍介绍,此次成功开发上线的广州“智慧破产审理”系统,是全国首个地方智慧破产审理系统,该系统的开发有三个重大意义。
一是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破产管理人的执业行为。《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管理人依职权可以接管企业,决定企业的内部管理事务,并对其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因此,破产管理人作为破产程序的主要参与者,其素质能力和职业道德将直接影响破产审判的工作质效。此次上线的“智慧破产审理”系统将能够全程展示破产管理人办理破产案件的进度和清算工作的情况,有助于法院及时了解案件进程和具体清算情况,更加合理、有效地评估管理人的工作质量和效果,督促管理人高效推进工作。
二是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和债权人合法权益保护。以往,破产案件的债权人只能了解破产案件是否进入到清算阶段,并不了解清算的具体进度和清算情况,“智慧破产审理”系统的运行,将使债权人随时可以通过手机移动端了解债务人的清算进度及管理人的工作情况,司法公开的范围进一步拓展。
该系统还设置了管理人工作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为债权人和法官提供了对破产管理人履职进行动态评价监督的功能。债权人如果有意见和建议,可以登录系统在线向法院反馈,结案后还能对管理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法院对管理人工作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
可支持60万人同时在线投票
广州“智慧破产审理”系统还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智慧破产审理”系统在法院、银行、债权人、管理人之间建立起了及时反馈、高效配合的工作机制,各方在线即可完成债权人会议召开与表决、文书报告与审批、资金管理与划转等操作,大大缩短了办案时间,降低了破产成本。
例如,以往通常一个破产案件在一至两年的审结期内,破产管理人需向法院递交的文书仅报告就多达20来份。如今通过该系统,管理人即可在线提交加盖电子印章的报告、请示等文书,法官可在线审阅和批复,工作质效显著提升。
以往一个普通破产案件通常要召开三至五次债权人会议。按照传统方式,管理人需要完成会议通知、会务组织、投票表决等工作,费时费力,效率低。现在,管理人在该系统中一键即可向所有债权人发送会议信息,债权人登录系统就可以完成投票表决,该系统具备支持60万人同时在线投票的功能,可有效控制和降低破产成本。
另外,针对破产审判“案多人少”的工作局面,智慧破产审理系统具备的统计分析功能,还可以帮助法院对法官和破产管理人的案件工作量和工作进度进行实时监管、动态调整。“这个系统是我的第二‘大脑’,手头所有案子各个节点的工作进度情况一目了然,再也不用担心记错了。”广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法官苏喜平说。
对资金的监管,更是破产审判的重中之重,它直接关系着债权人的利益和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广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刘冬梅介绍,智慧破产审理系统在原有破产资金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了升级,法官可以从监督管理人对破产资金使用和流转情况,升级到可以查看破产资金是否实际分配至各债权人账户,确保债权人利益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