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和评估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4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总结2019年以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广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营商环境的建设和评估,直接关系我国、省、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全市法院共同的使命与担当。
会议认为,广州中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基础扎实、成效显著。2019年以来,广州中院全面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牵头办理“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指标,协助办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等三项指标,取得显著成效。
◆ 健全组织保障。广州中院党组高度重视,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勇亲自谋划部署,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两级法院“一把手”工程。各基层法院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方案,统筹推进。
◆ 强力推动改革。在2019年参加国家发改委组织的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期间,广州中院共梳理改革文件32项,总结工作经验38项。今年以来,已推出22项改革举措。
◆ 工作成效显著。在全国41个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等营商环境测评中,广州“办理破产”指标在全国排名第一,广州中院作为全市唯一受邀单位在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交流现场会全面介绍“办理破产”的广州经验。今年3月,在广州市营商环境模拟评估中,广州“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指标测评数据较2019年大幅提升,广州法院推进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会议强调,要补齐短板,分解任务,压实责任。
◆ 要瞄准目前广州中院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弱项、短板,出台更多更有力的举措,并巩固改革举措,狠抓落实落地。
◆ 要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全市法院要统筹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会议审议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任务分解表》,要按照分解表中具体项目的完成时限和要求严格落实。
◆ 要把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办案绩效考核,促进涉营商环境的各项措施稳步落实,推进案件办结、审结、执结。
会议要求,要继续大力支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 要配齐配强队伍,加大财政保障。要充分考虑破产审判专业化需要和营商环境工作需求,配齐员额法官和辅助人员。
◆ 要加大培训力度。要加强对全市法院工作人员,尤其是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两级法院工作人员熟悉改革举措,提高政策知晓和掌握程度。
◆ 要扩大宣传影响。要加大营商环境专项宣传策划、组织和对外宣介力度,全力推进制度文件解读、经典案例推送、改革成效推广,提升当事人、律师等市场主体用户体验和诉讼获得感,形成有说服力的广州经验。
广州中院院领导、局级领导及相关综合部门、业务庭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