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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率先”!广州中院推动破产审判改革!

10月28日至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的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交流现场会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以总结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推动全国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为主题,来自全国各地 31省(区、市) 、58个城市的300多名嘉宾参加会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广州市参评2019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18家牵头单位的唯一受邀代表参加会议,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筱萍在会上介绍了推进破产审判改革的“广州模式”。
 
广州中院自2016年12月在全国率先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以来,坚持创新引领发展,敢为人先、大胆探索,推动破产审判不断实现新发展,共审结各类企业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2019件。
 
2017年、2018年审结的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均居全国中级法院前列,清理债务269.42亿元,盘活中心城区土地资源50多万平方米,促使367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六个率先”打造破产审判改革“广州模式”
1、率先建立快速审理机制,有效提升破产审判效率
 
广州中院于2018年率先出台《关于设置国有“僵尸企业”破产审判绿色通道的若干意见》等制度规定,为简易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的批量受理、审理、审结提供司法依据,共有616件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进入绿色快速审理通道,有力推动破产审理整体“换挡提速”。
 
2、率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凝聚府院工作合力
在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和广州中院的积极推动下,2018年11月广州市率先建立党委领导下以工商、税务等11家单位为成员的司法处置国有“僵尸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司法处置国有“僵尸企业”联动机制有效凝聚了多方合力,为破产审判提速增效再添强劲动力。
 
3、率先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有效破解程序启动难题
 
面对部分“僵尸企业”没有资金或资金不足不能启动破产程序的问题,广州中院通过前期主动协调,以省市国资委垫付资金、破产管理人筹措资金等方式缓解困境。2018年,将破产审理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从根本上解决了因资金短缺而导致不能启动破产程序的难题。
 
4、率先成立管理人协会,有效提升管理人工作质效
 
2014年,广州中院指导成立全国首家破产管理人协会,并先后指导管理人协会出台《管理人工作规程》《管理人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对管理人的职责内容、工作程序、考核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推动管理人工作提质增效。
截至目前,经过严格考试、择优遴选,广州地区入册管理人共有59名,比管理人协会成立之初增长145%。管理人的高效互动,为快速审结案件创造了有利条件。
 
5、率先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有效提升智能化水平
 
一是在全国首开先河,率先在“广州微法院”开发债权申报小程序,实现了债权人可以不跑腿,网上参与破产程序;同时突破了全国破产重整平台只能容纳1万人参与程序的瓶颈,支持10多万债权人同时参与程序。
 
二是在全国首开先河,率先运用5G技术召开债权人会议,利用5G“大宽带、低延时、大连接”的优势,实现了法院、全国各地债权人、破产管理人即时连接、信息同步,极大地提升了债权人会议参与人的视觉效果和会议效果。
 
三是率先研发上线全国首个破产案件资金管理系统,并以此为基础,升级启用“智慧破产”审理系统,实现了“四个全国首创”,即全国首个地方管理人智能服务平台、全国首个地方破产审判动态监管平台、全国首个债权人监督评价平台、全国首个破产审判区块链运用平台。
 
6、率先上线破产信息公开平台 有效提升破产审判程序透明度
 
2019年10月,广州审判网上线全国中级法院首个破产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向社会发布破产案件受理公告、宣告破产公告、破产终结公告和破产案件统计数据、典型案例信息,公开破产案件审理规定、破产资金管理规定、破产管理人名册,让破产审判工作全程在阳光下运行。
 
接下来,广州中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责、奋勇前进,为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