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动态 司法动态信息 正文

专家学者来“支招” 聚焦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建设与涉外审判制度创新!

3月22日,“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建设与涉外审判制度创新”研讨会在广州顺利召开,此次研讨会由湾区法商研究院、省法学会粤港澳法学研究会与广州中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共同主办,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承办。
 
作为“发挥涉外审判职能 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系列活动的首场,本次研讨会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法律问题,是广州法律人紧跟时代步伐、把握时代脉搏、勇于创新主动担当的新作为。广州中院涉外庭法官们与资深法律专家学者、律师代表齐聚一堂,共商互鉴、共享智慧、共谋发展。
 
本次研讨会的两大主题为:
 
1.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与营商环境的法治化;
2.湾区司法协助制度的推进与涉外审判制度创新。
 
会议聚焦涉外审判实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发言嘉宾展开热烈讨论,提出很多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的观点。
 
在研讨会上,广州中院涉外庭副庭长陈舒舒提到,在审判实践中,如何提高域外送达效力、提升域外法查明准确性、便利域外当事人诉讼、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三地司法协作、提升司法区际国际公信力,这七大问题一直困扰着涉外商事审判。
 
对此虽存在疑惑,但广州中院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尝试。比如:
 
● 涉外送达,能否在制度上有所突破,向英美法系借鉴和学习,考虑适用当事人送达主义进行域外送达。
● 在涉外当事人授权委托时,能否依托“广州微法院”小程序便利境外当事人办理委托手续。
● 在域外法查明途径上,能否突破现有惯常作法即当事人提供或借助第三方机构,进行一些新的大胆尝试。
● 在互联网时代,涉外案件能否进行在线庭审。
 
与会嘉宾也群策群议,给涉外审判提供了一些新举措、新出路。
 
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湾区发展研究院研究员郭天武教授提出:
 
与美国纽约湾区、旧金山湾区、日本东京湾区相比,粤港澳大湾区最大的特点是“一国两制三地三法域”,三地之间两大法系的差异是巨大的,如何营造粤港澳大湾区国家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给涉外审判提出新要求、新挑战。
 
港澳司法审判强调亲历性与参与性,内地审判可借鉴英美法系的陪审员制度,探索聘请港澳大律师作专家陪审员参与诉讼,同时也要建立相应的甄别机制,效果会更好。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省法学会港澳法研究会会长蔡镇顺教授指出:
 
由于三地法律体系、法律价值的重大差异,港澳对内地的司法认同感明显不强,在域外送达、承认与执行内地裁判文书方面路径不畅。
 
在探索港澳籍律师在内地参与诉讼方面,提出可尝试港澳大律师担任人民陪审员、调解员的暂时委任制度,加强三地司法互融共通。对域外法查明问题,建议由国家投资,借助高校的资源,构建域外法查明中心,确保中心的管理和运行规范化,查明的结果也更具中立,可作为法院审判参考。
 
中山大学法院院副教授、湾区法商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理事王承志教授称:
 
在线视频授权、在线开庭是一个很好的尝试,既顺应当今互联网时代,又切实便利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难点在于如何确保网络另一方身份的真实性。可以利用人脸识别等科技手段予以解决。倘若能解决当事人身份真实性的问题,在线授权、在线开庭,甚至在线调解等必将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广东金融院法学院副教授、湾区法商研究院研究员程雪梅就如何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平台构建提出具体的想法。
 
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湾区法商研究院研究一部主任叶一舟对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中法律方法的区别进行详细论述,并建议开展常规化的普通法学习培训,从而有效提升域外法查明与适用的准确性。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吴思颖结合自身的法律工作,对区际法律冲突问题建议从顶层设计与内部优化制度两方面进行制度创新,从而提高域外法查明与适用的准确性。
 
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彭明致根据自身的法律工作实践,对在线开庭存在的现实问题及对策建议提出具体看法,可操作性强。
 
广州中院涉外庭庭长徐琳最后总结发言,今天的研讨会搭建了理论界和实务界沟通交流的平台,大家齐聚一堂,对标《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共同探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重大法律问题,以多元互鉴的思维,互动合作,为大湾区建设献计献策,意义重大。广州中院涉外庭会对嘉宾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结合广州涉外审判实践,创新工作体制机制,以期提升涉湾区案件审判质效,不断满足当事人的司法需求,提升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成就感、安全感。
 
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引领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制度创新先行区,是广州法院的职责使命。据了解,广州中院涉外庭将在今后持续开展系列活动,打出组合拳,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打造涉外审判的广州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