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蒋世虎暂予监外执行案的公示
                             
(2024)粤0106刑更44号
罪犯蒋世虎,男,1993年2月21日出生,汉族,文化程度初中,户籍住址河南省光山县孙铁铺镇蒋楼村蒋称278号
院于2024年10月30日作出2024)粤0106刑初1457号刑判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蒋世虎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千元,并于同日对其进行逮捕。同日,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以蒋世虎患有严重疾病为由暂不收监,并出具暂不收押通知书。同日,我院对蒋世虎进行讯问,并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同年11月11日,蒋世虎向我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提交相关医学证明材料。同日,我院对该申请立案审理。
现我院拟对罪犯蒋世虎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如对此有意见,可向本院反馈。反馈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20-83008510、83008515,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明镜路1号(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刑庭)。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