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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23)粤0106执恢313

何勇光、陈洁玲、黄涌彬: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保护债权人权益,完善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事项,本院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具体详见下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案号:(2023)粤0106执恢313

    申请执行人:何勇光

    被执行人:陈洁玲、黄涌彬

1、收款人(案外人):杭州易槌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2、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2299

  发放依据:发放辅助拍卖机构司法拍卖辅助费用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对上述财产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联系人:欧阳浩贤、柯丽霞

电话:020-83008666020-83006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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