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民初19184号
广州澳普体育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 广州澳普体育有限公司与陈祖辉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粤0106民初19184民事裁定书,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O二四年八月十四日
联系人:黄结婵 020-83006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