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6民初16480号
李定容: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素珍与被告李增辉、廖庚新与李定容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原告刘素珍提起上诉,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方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和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们)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联系人:陈美丹 020-83008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