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执异247号
广州奥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太原中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融通地产(广东)有限责任公司与广州奥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太原中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院(2023)粤0106执24298号案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要求中止腾空并向申请执行人返还案涉房屋的执行行为及允许其依合同继续使用案涉房屋至2025年8月31日止。因你(们)下落不明,故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粤0106执异247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驳回异议人太原中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八月十四日
联系人:赵泽伦、周双020-83006294、83008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