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06执恢406号
罗湘海、陈汉松、广东万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保护债权人权益,完善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事项,本院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案号:(2022)粤0106执恢406号
申请执行人:罗湘海
被执行人:陈汉松、广东万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收款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 451123.48元
发放依据:参与分配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对上述财产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