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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24)粤0106363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东皓业电气实业有限公司、黄丹敏、周晓英、阙卫平、蔡敏、广州彩霄商务文印有限公司: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保护债权人权益,完善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事项,本院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具体详见下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案号:(2024)粤01063631

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执行人:广东皓业电气实业有限公司、黄丹敏、周晓英、阙卫平、蔡敏、广州彩霄商务文印有限公司

 1、收款人(案外人): 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6555

发放依据:向辅助拍卖机构发放司法拍卖辅助费用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对上述财产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联系人:欧阳浩贤、柯丽霞

电话:020-83008666020-83006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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