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6民初38200号
朱桂华:
原告谢拓与被告朱桂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106民初38200号民事裁定书,判决如下:本案按原告谢拓撤回起诉处理。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谢拓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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